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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推動社會組織進一步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

時間:2024-06-14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佚名

據民政部消息,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保就業的重大決策部署,推動社會組織在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持續發揮積極作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民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推動社會組織進一步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工作的通知》(民發〔2022〕57號)等部署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動社會組織助力拓展就業新空間。各地要引導動員社會組織持續拓展服務空間,挖掘就業需求,進一步穩住存量崗位、擴大增量規模。支援基金會等慈善組織積極引入直接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公益慈善項目和資金,助力基層民生保障,帶動開發相應崗位。推動專業性社會組織鞏固拓展教育、醫療、科技、文化、社會救助、養老、托育等領域的服務空間,面向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崗位和見習崗位。推動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等政策落地與項目實施,引導社會組織開發與承接服務相適應的就業崗位。指導社會組織結合發展需求設置見習崗位,鼓勵有條件的社會組織申報就業見習基地,按規定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二、推動社會組織擴大就業資源對接。各地要引導社會組織發揮聯繫會員、企業、高校和專業人員的獨特優勢,創新就業資源對接服務模式,搭建和完善就業對接服務平臺。特別是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積極發揮分佈各行各業的優勢,主動收集發佈行業就業需求,促進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精準對接。要加強與本地區高校的溝通協作,推進“校社合作”,引導社會組織有序組織高校大學生到會員企業、基層社區深入了解職場環境,快速適應就業需求,順利實現就業。推動社會組織通過提供就近服務、建立人才供需鏈、組織線上線下招聘會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

三、推動社會組織細化就業服務。各地要推動社會組織結合行業特點和實習實踐,發揮正確導向作用,幫助高校畢業生理清職業規劃,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就業觀。引導社會組織做好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等困難畢業生群體就業幫扶,制定個性化幫扶方案,提供“一對一”服務。支援職業教育類社會組織積極開展養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訓,鼓勵社會組織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實訓基地,推進開展訂單、定崗、定向式人才培養。引導重點面向城鄉社區開展服務的社會組織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實習實踐、志願服務、專業培訓等機會。引導權益保護領域社會組織積極為畢業生提供普法宣傳、法律諮詢、糾紛調解、公益援助等權益維護服務,配合有關部門防範虛假招聘資訊。

四、進一步培樹社會組織就業品牌活動。各地要樹立服務品牌意識,結合高校畢業生特點、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積極搭建本地社會組織招聘服務平臺,為社會組織、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常態化開展就業服務,努力打造本地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品牌。有條件的地區要組織開展社會組織與高校畢業生人才雙選活動,採取多種方式推介本地區就業服務品牌,著力提高品牌知曉度、公信力,吸引更多社會組織、高校、求職者參與品牌活動,提升就業服務效能。各地可通過開展社會組織公益創業、公益項目孵化等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進一步了解社會組織,積極到社會組織就業創業。

五、進一步優化社會組織吸納就業政策環境。各地要加強部門聯動,推動落實落細穩崗擴就業政策。積極籌措多方資源和優惠措施,幫助解決社會組織運營負擔,積極爭取就業補貼政策,推動社會組織享受與中小微企業同等扶持措施。用足用好財政資金補助、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支援促進就業成績突出的社會組織優先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項目,推薦參與相關表彰獎勵活動。引導社會組織健全薪酬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推動實施人才評價制度、繼續教育制度,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有發展。加強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培訓基地建設,拓寬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培養渠道,推動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責任編輯: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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