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網站27日消息,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健全本外幣全口徑外債和資本流動審慎管理框架體系,合理控制企業外債總量規模,優化外債結構,有效防範企業外債風險。
據介紹,近兩年,部分企業尤其是房地産企業、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企業等的外債發行規模有所增加。有些經營收入和利潤不高、自身實力有限的企業申請備案登記的外債規模偏大,動輒五、六億美元,甚至高達數十億美元,發債規模與自身實力不相匹配。其中,有的缺乏以項目本身收入償還貸款的能力,部分企業由於沒有外匯收入來源,抵禦匯率波動風險能力較弱。
對此,發改委表示,目前,境外發債主體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比如一些地方城投公司評級整體較低,房地産企業境外發債規模增長較快等。同時,部分企業自身資信情況一般,企業境外發債風險防控需要加強。再有就是部門之間外債管理協調配合機制有待完善。
針對這些問題,發改委介紹,未來將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服務實體、審慎推進、防範風險”的外債管理原則,著力優化外債結構,重點支援一批綜合經濟實力強、國際化經營水準高、風險防控機制健全的大型企業和金融機構赴境外發債,引導資金投向創新發展、綠色發展、新興産業、高端製造業以及鄉村振興、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産能合作等重點領域項目,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援力度,有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
同時,儘快制定企業發行外債登記管理辦法,明確發債企業資質要求和條件標準,完善備案登記申報方式和辦理程式,不搞變相行政審批,防止自由裁量,為企業跨境融資提供更多便利。並且,加強外債資訊匯總和事中事後監管,明確違規約束措施,規範備案登記管理。
另外,規範企業舉債有關資質要求和資金投向,加強外債風險預警,出臺違規行為懲戒措施,完善市場約束機制。引導規範房地産企業境外發債資金投向,房地産企業境外發債主要用於償還到期債務,避免産生債務違約,限制房地産企業外債資金投資境內外房地産項目、補充運營資金等,並要求企業提交資金用途承諾。引導企業使用貨幣互換、掉期、遠期外匯、期權等衍生産品防範匯率風險,降低債務成本,增強償付能力。
(責任編輯: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