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科技部網站公開發佈《關於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到2020年,基本形成定位準確、目標清晰、佈局合理、引領發展的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管理體制、運作機制和評價激勵制度基本完善,實驗室經優化調整和新建,數量穩中有增,總量保持在700個左右。
記者注意到,這是繼《關於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中強調“優化國家重點實驗室佈局”後,科技部和財政部聯合發文為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發展指明瞭方向。
本著堅持系統佈局、能力提升、開放合作、科學管理的原則,《意見》指出,到2020年,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整體水準、開放力度、科研條件和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經優化調整和新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總量保持在700個左右。其中,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保持在300個左右,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保持在270個左右,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保持在70個左右。到2025年,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全面建成,科研水準和國際影響力大幅躍升。
在優化國家重點實驗室總體佈局方面,《意見》明確,重點圍繞世界科技前沿和國家長遠發展,圍繞區域創新和行業發展,選擇優勢單位和團隊佈局建設,適當向佈局較少或尚未佈局的地方、行業部門傾斜,加強與國家相關科教計劃重點任務佈局的銜接,推動實驗室聚焦重大科學前沿問題,超前佈局可能引發重大變革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
“對在國際上領跑並跑的實驗室加大穩定支援力度,對長期跟跑、多年無重大創新成果的實驗室予以優化調整。”《意見》指出,圍繞數學、物理、化學、地學、生物、醫學等相關領域,在幹細胞、合成生物學、園藝生物學、腦科學與類腦等前沿方向佈局建設。
值得注意的是,建立完善符合基礎研究特點和規律的評價機制,營造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新文化,被寫入了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管理創新細則中。
《意見》提出,堅持定期評估考核制度,建立與實驗室發展目標相一致的評估考核指標體系和以創新品質和學術貢獻為核心的評價機制。同時,引導實驗室做科研誠信的表率,推動實驗室建立容錯機制等。 (記者劉垠)
(責任編輯: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