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和恢復北京四合院的歷史風貌,改善老城區民眾的居住環境,北京市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加強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見》提出,要有序推進平房直管公房申請式騰退,鼓勵通過平移置換實施整院騰退。
資料圖:北京的四合院。中新網記者李霈韻攝
近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見》,其中重點對加強直管公房管理、提升管理水準提出了明確要求,對積極推動核心區歷史文化街區平房騰退和修繕提出了具體辦法。
直管公房是指通過接管、收購、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區兩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或經政府授權的單位名下的公有房屋。
《意見》指出,直管公房租金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直管公房,嚴禁直管公房違規轉租轉借。
為推動核心區歷史文化街區平房騰退和修繕,北京市鼓勵承租人自願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權;承租人申請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權並由經營管理單位收回的,經營管理單位適當給予承租人貨幣補償。承租人交回使用權後,可以申請購買區政府提供的共有産權房或承租公租房,符合條件的優先配售配租。
為更好地保護傳統四合院和老城肌理,考慮到有些居民在老城院落居住了一輩子,存在故土難離,留住鄉愁的心情。《意見》提出,東城、西城區政府制定鼓勵承租人平移置換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的相關政策,改善其居住環境,實施整院騰退和修復。
《意見》提出,要建立恢復性修建機制。對完成騰退的房屋,經營管理單位應及時恢復衚同四合院原有佈局,拆除違法建設,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改善居住環境。具備條件的房屋或院落,依據保護規劃及相關導則,經批准可適當利用地下空間;同時,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堅決杜絕私挖亂建。經營管理單位要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對完成恢復性修建的房屋進行合理經營利用。
為改善長期居住在自建房內居民的居住條件,《意見》提出,對長期居住在自建房內,有本市戶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正式住房,自願拆除自建房並將戶口遷出的,可由區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意見》表示,要做好歷史文化街區的平房自管産騰退。歷史文化街區的自管公房單位與相關區政府協商移交自管公房産權並轉化為直管公房後,其承租人自願騰退或平移置換的,可按照上述政策辦理。
據了解,2013年到2017年期間,北京市東、西城區通過修繕、原地回遷及外遷安置等方式累計完成5萬餘戶,外遷安置1.3萬餘戶。
(記者于立霄)
(責任編輯: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