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曾經是歐盟最引以為傲的環境指標———2030年約束性可再生能源指標協議(簡稱協議),也不得不因過高的成本而被考慮削減力度。歐盟委員會削減力度的考慮迎合了許多公用事業公司,但同時也激怒了一些環境保護組織。作為引發各國和各委員會成員激烈爭辯的尖銳話題,能源環境指標議案將於1月22日由歐盟委員會出臺。
即將召開的討論會議中,爭論最為激烈的項目之一是歐洲各國到底需要多少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目前,英國正在大力加強核能的利用,顯而易見英國是反對該協議的;而作為該協議最有力支援者的德國正在逐步關閉核反應爐。
可再生能源指標作為協議主要討論對象可能將被妥協,估計會有27%為不具約束性指標。但相關發言人也表示,不具約束性的可再生能源指標需要由更加完善有力的規定給予信用保證,從而來保障包括一些與能源基礎設施、智慧網路和可共用能源的跨國約束性能源項目更加有效的運作。如果在德國強烈反對下,協議仍然採取妥協辦法,那將意味 著歐盟的2020年目標協議將發生重大改變。
其中,歐盟聲明的約束性指標在1990年水準指標下有2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完全被20%的可再生能源取代。這種改善20%能源效率的方法曾經只是異想天開。因此在2030年的能源協議中,將更加側重於嚴控、量化基礎設施技術方面的升級。
協議的研討也同時被其他因素影響。
在歐洲,強有力的補貼支援著可再生能源發展,從而迫使歐洲工業成本的提高,導致企業競爭力降低。美國頁巖氣的興旺發展推動了天然氣的生産,從而降低了天然氣價格,引發了製造業的復興。有報道稱,2005~2012年,美國天然氣價格在本土下降了66%,然而在歐洲同樣的時段卻上漲了35%。去年,歐洲一些能源公司擔心競爭力差距進一步擴大,要求歐洲政府重新、系統的考慮能源政策,並要求大大削減可再生能源補貼。
協議指標的爭議在各國和企業之間持續發生。英國爭辯道,強有力的約束性指標是應該健全一個更加環保的能源結構,而目前只是關注氣體排放量而不是可再生能源。另一方,諸如法國、義大利、德國、荷蘭和西班牙,他們一致認為相比1990年標準,2030年協議指標應降低至少4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然而,一些東歐國家也擔心這樣的指標過高,歐盟的一些委員們也同樣認為減少35%會更合適。類似像德國能源巨頭EON公司等公用事業企業對可再生能源指標表示強烈反對。而那些建設可再生能源基礎設施的公司,例如阿爾斯通、VESTAS認為可再生能源在約束性指標裏應佔有超過30%的比例;綠色和平組織則倡導希望可再生能源指標能達到45%。
評論家們指出,想要達到可再生能源指標需要大量的補貼來支付昂貴的技術成本,然而碳排放配額盈餘仍鼓勵發電企業燃煤。
環保組織也同樣指出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指標是有缺陷的。但是,若沒有一個強制性的指標,可再生能源技術的進步將不會發生。1月22日,歐盟委員會將對協議進行提案,歐盟各國領導將在3月份決定是否簽署2030年約束性可再生能源指標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