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近日下發《國資委關於認真做好2014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出對央企將逐步完善分類考核。
在分類考核方面,國資委對各央企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進一步明確企業的功能定位,在國資委核定的主業範圍內,根據業務鏈條和經營領域,抓緊對政策性業務和經營性業務進行梳理,合理劃分業務類型和考核分類;二是根據所屬企業的功能作用和不同特點,在保持基本指標大體統一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分類指標設置,提高指標的針對性和科學性;三是在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針對所屬企業的不同類型及不同發展階段,確定不同的考核目標。國資委還強調要進一步深化經濟增加值考核。經濟增加值考核主要用在年度考核中,既衡量了利潤標準,也考慮到了資本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