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長白山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發佈了長白山管委會辦公室印發的《關於明確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噪聲污染防治職責分工的通知》。
發佈會上,長白山管委會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就《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噪聲污染防治職責分工》(以下簡稱《職責分工》)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和過程,以及適用範圍進行了詳細介紹。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噪聲法》),進一步加強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明確噪聲污染防治部門職責分工,持續改善該區聲環境品質,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實際,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制定了《職責分工》。依據《噪聲法》和省生態環境廳的有關工作要求,生態環境局結合實際,參考其他地區的職責分工情況,對《噪聲法》部分法條進行了梳理,協調和徵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後,最終形成了《職責分工》。《職責分工》由職責分工的主要概述、工作有關要求、《噪聲法》部分條款部門職責分工表三部分構成。《職責分工》進一步強化了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使各部門能夠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切實履職盡責,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各項工作,及時解決好群眾關注的噪聲污染問題,持續改善全區聲環境品質,提升長白山人居生態環境。
在記者提問環節,發佈會相關負責人針對記者代表的提問一一進行了解答。據介紹,隨著長白山的快速發展,城區不斷擴大、路網持續擴張,社會活動日益豐富,噪聲污染覆蓋面有所增加。為進一步加強噪聲污染防治,規範噪聲污染管理,結合城區規劃和聲環境品質管理有關要求,該區重新區劃了聲環境功能區,並公開發佈。同時,設置了276個聲環境品質監測點位,其中,功能區監測點位10個;區域監測點位221個;道路交通45個。此外,還增設了10個噪聲自動監測點位,定期開展手工監測和自動實時監測,對全區聲環境品質進行分析評價,及時掌握該區聲環境品質,為噪聲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提供科學數據。(長白山融媒體中心)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