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援城市更新行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增強詳細規劃適應性、優化過渡期支援政策、推進存量土地和空間的臨時利用、鼓勵資源資産組合供應整體運營、創新不動産登記服務、妥善處置歷史遺留問題等系列舉措,著力破解城市更新中的政策堵點,進一步強化規劃與土地政策融合。
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是對具體地塊用途和開發建設強度等作出的實施性安排,是核發建設項目規劃許可、進行各項建設等的法定依據。相關專項規劃要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主要內容要納入詳細規劃,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為了增強詳細規劃適應性,《通知》明確了在“一張圖”基礎上開展城市更新區域詳細規劃評估優化的工作路徑,既依法給出規劃許可,又靈活適應市場,及時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提供規劃依據;鼓勵各地制定土地混合開發和空間複合利用正面清單和管控要求;對改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提升社區公共空間服務功能等微更新項目制定規劃許可豁免清單。 關於優化過渡期支援政策,《通知》明確,各地利用存量土地、房産資源發展國家支援産業、行業的,將原5年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固定過渡期政策,調整為以5年為原則的靈活過渡期政策。同時,在過渡期屆滿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時,對新增租賃出讓方式予以支援。
針對存量土地和空間的臨時利用,《通知》明確,在保障安全、不影響遠期規劃實施前提下,各地可制定空閒建設用地的臨時利用規則並加強實施監管;制定存量建(構)築物不增加容積率和高度情況下的臨時利用管控規則。
圍繞鼓勵資源資産組合供應整體運營,《通知》明確,積極開展特色資源調查和活化利用,建立健全多門類資源資産在特定國土空間範圍內的組合供應,提升資源利用綜合效能。
對於創新不動産登記服務,《通知》明確,各地可開展預編不動産單元預告登記;對老舊住房自主更新項目,可採用直接按戶首次登記;對土地帶建築一併收儲供應的,探索簡化申請材料。 在妥善處置歷史遺留問題方面,《通知》強調,對於歷史形成的沒有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用地,根據全國國土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分類明確認定標準和處置政策,確保底數清晰、封閉運作。
據介紹,自然資源部于2023年發佈實施支援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有力支援了地方開展城市更新的探索實踐。《通知》在現有政策指引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實踐探索進一步深化細化相關措施,推動形成規劃編制科學、政策工具精準、實施路徑多元、權益保障有力的城市更新新模式,讓參與城市更新行動的各方有依據、有參照、有信心。(中國自然資源報首席記者 閻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