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八斗鎮三資部門積極響應上級號召,踴躍投身全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培訓的熱潮,旨在深化法律理解,提升業務能力,為鄉村振興的偉大事業注入源源不斷的新活力。
法治內容詳且實,組織成員為核心引領。在培訓現場,講師以生動的案例深入剖析組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強調了他們在集體經濟發展中的主體地位。目前實踐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面臨界定不清的難題。對此,講師特別闡述了法律解釋,基層工作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設置方面要明確可為與不為,組織成員既具唯一性又具有靈活性,應當根據空間區位、時間要素、親屬繼承等方面綜合考量,定期清理成員,確保組織運作有效性。
組織架構明且晰,高效運作顯效能之光。組織內部結構清晰明確,不僅能夠有效避免資源的浪費和重復勞動,還能在面臨挑戰和機遇時,迅速做出決策,靈活調整策略。從理事會、監事會到成員大會,事項傳遞要注意完整順暢,各負責人要將職責落實到位,確保每位組織成員能夠及時發揮效用。定期調整工作內容,實行成員合法輪換,有利於增強成員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為提升工作效率、實現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收益分配公且平,共謀發展促和諧之美。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要突出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科學合理的分配機制激發集體成員積極性與創造力。本環節八斗鎮的主要嘗試包括脫貧戶與監測戶分紅、村集體公益性事業工程實施、人居環境整治等。各項目上報流程規範完整,實施及時有效,促進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成果顯著。這種公平有效的分配方式不僅增強了集體成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為鄉鎮集體經濟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此次學習不僅提升了三資人員專業素養,更為該鎮農村集體經濟的蓬勃發展指引了新方向。經過多輪交流探討,八斗鎮將繼續秉承鑽研精神,不斷創新實踐,帶著善於提出問題的眼光去探索符合本地實情的鄉鎮村振興前進之路。(供稿人:沈可卿 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八斗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