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沒想到,捕捉壁虎治病還真被判了刑,後果會這麼嚴重,今天的庭審真是給我們上了一堂普法課”,參加完旁聽的群眾這樣告訴法官。近日,河南省通許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法庭對羅某、王某非法捕獵壁虎案進行開庭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扣押在案的160隻壁虎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2022年6月份,王某、羅某母子聽説壁虎能用做中藥治病,便商議使用礦燈在晚上非法捕捉壁虎,當母子兩人在別村捕捉壁虎時被村民當成小偷報了警,母子被警察逮個正著,經清點,王某、羅某非法捕捉壁虎160隻。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王某、羅某捕捉的壁虎為無蹼壁虎,屬“三有動物”,有關機構出具證明認定無蹼壁虎基準估價每只還相當高。通許法院認為王某、羅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遂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後,二被告人當庭均表示不上訴。
壁虎因其對人類有很多的好處,活著能吃害蟲,死了可以入藥,正因為如此,某些不法之徒動起了歪腦筋,想盡辦法捕捉販賣。但是壁虎屬於國家保護的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野生動物,任何非法獵捕、殺害、收購、買賣、運輸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都會涉嫌犯罪,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中,二被告人非法捕獵,侵犯了國家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管理制度,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開庭時,法庭邀請了部分群眾代表參加了旁聽,審判長適時講解了非法狩獵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嚴重後果,通過審理案件加大宣傳力度和以案釋法力度,讓廣大群眾更直觀的知曉非法捕捉野生動物的危害性,樹牢尊重自然、保護自然就是保護人類自身的的生態文明理念,讓群眾自發地維護生態系統平衡和生物物種的多樣性。
下一步,通許縣法院環境資源法庭將在院黨組領導和上級法院的正確指導下,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文明思想,準確把握“豫東平原農業生態區”的職能定位,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職能作用,以法治導化群眾,以法治促進物種的多樣性,以法治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社會環境,為廣大人民群眾擁有一個更加美好的自然環境,豎起一道最堅實、最牢固的法治之墻。
(中國網 于培振 通訊員 黃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