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不靠厘清責任真改實改
企業自籌千萬資金落實污染治理主體責任
2021年4月,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接群眾電話投訴舉報,稱“懷化市芷江縣新店坪鎮家園村某錳業公司冶煉廠(已關閉十幾年)污染飲用水、污染農田。2015年縣政府進行整治,但不到位,污染依舊存在。”督察組隨即將該問題轉當地辦理。接督察組轉辦問題後,芷江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將該問題納入芷江縣重點督辦整改事項,組織人員迅速調查處理。
經查,2007年7月,原芷江某錳業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因未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廢水、廢渣直排污染周邊環境,芷江縣政府對該公司電解錳生産線依法關閉。企業關閉後錳渣庫未進行閉庫,滲濾液收集系統損壞,存在安全和環境污染隱患。為消除隱患,2015年7月,芷江縣政府按照湖南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編制的《芷江晨地錳業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歷史遺留廢渣綜合治理工程技術方案》要求,實施了電解錳渣閉庫及受污染水體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實施後區域環境品質明顯改善。但近幾年來,兩邊山體大量山水滲透進入錳渣閉庫區內,錳渣庫大壩底部出現滲濾液。2020年-2021年現場環境監測結果表明,渣庫外排滲濾液pH值、錳、氨氮均超過了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規定的濃度限值,影響下游群眾的正常生産生活環境,群眾反映強烈。
△歷史遺留場地治理修復前後
為徹底解決該歷史遺留問題,迅速辦結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信訪交辦問題,芷江縣堅持“損害賠償、污染消除、生態修復、群眾滿意”原則,狠抓整改治理工程實施,著力改善區域環境品質。
為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主體,芷江縣政府立即成立該問題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訴訟專案小組、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整改小組,分別負責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和治理修復工程的協調實施。縣政府同時下達整改通知書,明確告知責任企業主體治理責任。
縣政府還多次組織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新店坪鎮黨委負責人,召開消除錳渣庫滲濾液環境污染隱患和信訪處理工作協調會議,各職能部門根據現場調查數據核實情況,及時公開各類勘驗監測、效果評估、竣工驗收結果。到府走訪,向群眾答疑解惑,讓群眾滿意。
2021年10月,原責任企業嚴格按照委託第三方公司編制的歷史遺留場地污染治理工程實施方案,投資1420萬元啟動整改治理工程,主要內容包括:1、對原電解錳生産區歷史遺留場地和原錳渣填埋場開展調查評估,拆除殘留建築物。2、在原電解錳生産廠區新建錳渣填埋場,配套建設了滲濾液導排系統、滲濾液收集系統、防滲系統、地下水監測系統等。3、將原錳渣填埋場閉庫的錳渣和渣土混合物轉運至新建的錳渣填埋場。4、新建錳渣填埋場閉庫後進行邊坡除險加固,整治區域內全面完成場地整理、生態修復和科學復綠。
該工程在治理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工程監理和環境監理制度,相關職能部門定期指導監管,懷化市生態環境局芷江分局現場設置3個視頻監控點,對錳渣轉運、錳渣新填埋場開挖、防滲、填埋、封場閉庫等過程進行24小時監控,確保治理工程按照相關技術要求有序、有效實施。2022年8月10日,治理工程通過省、市專家組效果評估和竣工驗收。
△原錳粉加工車間歷史遺留場地治理修復前後
經過整治,原生産區生産設施全部拆除,遺留在生産區和原錳渣填埋場的錳渣、受污染土壤全部轉運至新建的錳渣填埋場進行立體防滲封場處理,原錳渣填埋場滲濾液污染隱患基本消除,下游生態環境品質逐步改善,增加了廣大人民群眾滿意度;原錳渣閉庫區下游水庫、溪流水質達到《農業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21);在原電解錳生産廠區新建庫容約12萬立方米錳渣填埋場全部完成生態修復和科學復綠。“昔日污染隱患頻投訴,今朝綠草成茵現美景”。
△原電解錳車間歷史遺留場地治理修復前後
經驗啟示:湖南懷化市芷江縣嚴格落實國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責成責任企業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法定原則,自籌治理資金完成整改治理工程。
該案例是懷化市首例通過落實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解決歷史遺留突出環境問題的典型案例。通過該項目實施,“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得到有效實踐,在湖南省範圍內起到了很好的示範推廣效應。
(湖南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懷化市生態環境局芷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