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區人民法院審結的柴桑區人民檢察院訴李某林非法採礦生態修復執行案,在被告人廢棄的馬回嶺鎮大崗山採石場舉行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執行開工儀式。該修復執行工程,待修復面積5.82公頃,計劃于2022年底完成施工,項目所需修復資金主要來源於非法採礦案件被告人繳納的生態修復賠償金。工程採取分區治理模式開展治理,建設內容包含構築物及設備拆除工程、邊坡及平臺修復治理工程、採場底盤整平工程、覆土復綠工程等,對山體生態環境整體修復。
江西高院副院長胡淑珠、九江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黃武、九江市柴桑區區委書記盛煒等領導出席開工儀式。柴桑區法院、自然資源局、馬回嶺鎮黨委政府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工程參建單位分別就工程建設分工協作作表態發言。各發言人表示,將堅決落實柴桑區黨委、政府對該廢棄礦山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的總體要求,努力把該項工程建成環資案件司法執行與行政實施一體化協作機制下的礦山修復樣板工程,把已廢棄礦山變成風光秀美的綠水青山,變成群眾致富的金山銀山。
據了解,該司法修復執行案的執行,是在省高院、市中院指導下,在柴桑區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援下,柴桑區法院探索環資案件司法執行與行政實施一體化協作機制。通過該案建立與檢察機關、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在執行生態修復過程中的分工協作,創新引入第三方公益性環保組織江西思華生態環境保護基金會管理和監督使用生態修復資金,為今後開展同類生態司法修復項目提供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在推進該案的生態司法修復執行創新工作中,柴桑區法院緊緊依靠中共柴桑區委的領導、區政府的支援,努力形成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多方參與的生態修復協作機制。一方面,將案件移送九江市自然資源局柴桑區分局實施生態修復;另一方面,以公益信託的方式委託江西思華生態環境保護基金會管理和監督使用生態環境修復資金,同時向柴桑區檢察院發送生態環境修復執行告知書,並與柴桑區檢察院、自然資源局柴桑區分局、江西思華生態環境保護基金會就大崗山採石場司法修復項目簽訂了修復實施一體化協作協議書。在協議書中明確了各方的工作職責以及修復項目須經過招標方案確定具有資質的施工方。在江西思華生態環境保護基金會進行現場監督下,最終確定了江西九勘地質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中標為施工單位。修復項目竣工後,將由江西思華生態環境保護基金會委託有資質的評估驗收機構對該生態修復項目進行評估驗收,並以書面形式向執行法院和檢察院提供結項報告。
江西省柴桑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景華表示,將以此次生態司法修復項目建設為契機,圍繞生態修復司法理念、組織管理、制度建設等方面,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司法修復與行政實施一體化協作機制,從項目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及實施啟示等方面認真總結,深入提煉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工作經驗做法,為助力美麗中國江西樣板九江詩篇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