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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連利用無人機精準發現線索查處固廢違法案

來源:生態環境部 中國網生態中國頻道 編輯:澤宇 人氣: 發佈時間:2022-03-11 23:55:18
摘要: 生態環境部公佈2022年第一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優化執法方式領域)。

       編者按:生態環境部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發佈實施《關於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不斷嚴格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方式、完善執法機制、規範執法行為,全面提高生態環境執法效能。遼寧、黑龍江、內蒙古、河南、福建、山東、江蘇、浙江、西藏、江西等地生態環境部門以《指導意見》為指引,結合本地實踐,深入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一行使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職責,探索以政府公共採購方式委託第三方社會機構輔助執法,持續加大環境監管力度,推行非現場監管方式,提升問題精準化、智慧化、社會化發現能力,對案情重大、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生態環境違法案件嚴格執法,將群眾舉報以及信訪資訊作為發現違法問題的重要途徑,對協助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舉報人實施重獎。對上述省份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辦案單位特予表揚。

       為發揮警示作用,指導地方學習借鑒經驗做法,生態環境部組織整理了10起優化執法方式典型案例,現予以公佈。


遼寧大連利用無人機精準發現線索查處固廢違法案

  【案情簡介】

  2021年6月30日,大連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在東北特殊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煉鐵、煉鋼工序産生的水渣、尾渣等工業固廢在廠區內露天堆存,由於堆存總量多、面積廣,執法人員利用無人機對該公司堆場進行拍照取證,經過圖像分析、面積測繪和資訊標定,確定廠區內共存在22處工業固廢堆場。執法人員隨即逐一開展地面查證,發現位於該公司廠區南部的3處煉鋼尾渣堆場均未設置導流渠與滲濾液集排水等設施,不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的規定。執法人員利用無人機測繪得出3處堆場的佔地面積分別為6883平方米、2586平方米和6795平方米。面對證據,該公司相關負責人承認在此處堆放了約10萬噸工業固廢。

  【查處情況】

  東北特殊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大連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十項和《大連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的規定,對該公司處以100萬元罰款,並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啟示意義】

  大力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在日常執法和各類專項行動中的應用,通過無人機等科技手段輔助鎖定問題線索、評估污染程度,迅速掌握現場情況並固定證據,大幅提升執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