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全國首個《河長制工作規範地方標準》和《湖長制工作規範地方標準》在浙江紹興發佈。兩個“標準”對河長和湖長管理要求、工作職責內容、工作任務、巡查要求等事項,進行了全面細緻的界定和明確。今後,這兩個標准將成為紹興各級河湖長履行職責的行為規範和操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