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産業第46號文件,將體育産業上升為“國家戰略”。文件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佈局合理、功能完善、門類齊全的體育産業體系,體育産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消費需求愈加旺盛,對其他産業帶動作用明顯提升,體育産業總規模超過5萬億元,成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
盤點國發(2014)46號文的亮點:
1、支援中西部地區充分利用江河湖海、山地、沙漠、草原、冰雪等獨特的自然資源優勢,發展區域特色體育産業。扶持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少數民族特色體育産業。
2、鼓勵在有條件的地方制定專項規劃,引導發展戶外營地、徒步騎行服務站、汽車露營營地、航空飛行營地、船艇碼頭等設施。
3、豐富體育賽事活動。以競賽表演業為重點,大力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各類體育賽事。推動專業賽事發展,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國際性、區域性品牌賽事。豐富業餘體育賽事,在各地區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學校等單位廣泛舉辦各類體育比賽,引導支援體育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舉辦群眾性體育賽事活動。加強與國際體育組織等專業機構的交流合作,積極引進國際精品賽事。
4、政府引導,設立由社會資本籌資的體育産業投資基金。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社會組織給予項目補助、貸款貼息和獎勵。鼓勵保險公司圍繞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戶外運動等需求推出多樣化保險産品。
5、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非營利性體育設施項目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營性體育設施項目,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6、加強安保服務管理,完善體育賽事和活動安保服務標準,積極推進安保服務社會化,進一步促進公平競爭,降低賽事和活動成本。
(編輯: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