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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貼息政策聚力支援設備更新 對符合條件的貸款本金貼息1個百分點

近日,財政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通知》,明確經營主體實施設備更新行動,納入相關部門確定的備選項目清單,且銀行向其發放的貸款獲得人民銀行設備更新相關再貸款支援的,中央財政對經營主體的銀行貸款給予貼息。

今年3月,國務院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明確提出,運用再貸款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支援;中央財政對符合再貸款報銷條件的銀行貸款給予一定貼息支援。此後,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重點領域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項目的金融支援力度。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總結此前財政貼息政策經驗、實地調研的基礎上,財政部制定了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聚力支援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財政貼息能夠讓經營主體獲得“真金白銀”的支援,是一項惠企利民的積極財政政策。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認為,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是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部署的重要舉措,通過財政政策、金融政策、産業政策的協同發力,可以有效放大政策激勵和引導效果。

對於貼息標準,《通知》規定,銀行向經營主體發放的貸款符合再貸款報銷條件的,中央財政對經營主體的銀行貸款本金貼息1個百分點。按照相關貸款資金劃付供應商賬戶之日起予以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

在期限條件方面,2024年3月7日至12月31日期間,經營主體簽訂貸款合同、設備購置或更新改造服務採購合同,且相關貸款資金髮放至經營主體並劃付供應商賬戶的,可享受貼息政策。結合中國人民銀行設備更新相關再貸款額度使用情況,可視情延長政策實施期限。

為推動財政貼息政策落到實處,早見成效,財政部堅持中央財政和地方政府聯動,強化財政、貨幣、産業政策協同,發揮好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引導撬動作用,與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形成政策合力。

財政貼息資金實行“兩個預撥”機制,提振經營主體積極性。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財政部向各省級財政部門提前下達預算,預撥貼息資金;省級財政部門通過21家商業銀行落實貼息政策,定期向其省級分支機構預撥貼息資金,後續根據實際貸款情況據實結算。21家商業銀行在收到財政部門撥付的貼息資金後,在向經營主體收取利息時扣除預撥部分的利息,有效降低融資成本,更好提振經營主體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信心和積極性。

同時,財政部明確貼息要求,提升財政資金使用質效。此前有關貼息政策實施過程中,有少數優惠信貸資金沉澱在經營主體賬戶中,未及時劃付至供應商賬戶,影響政策實施效果。此次,中央財政完善貼息標準,明確按照相關貸款資金劃付供應商賬戶之日起予以貼息,對沉澱的優惠信貸資金不予貼息,更好引導經營主體及時劃付資金,加速資金流轉,加快經濟迴圈,加力形成投資和消費。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財政部門將主動履責,會同發展改革、行業管理以及金融管理部門,加強對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幫助經營主體了解貼息政策和操作流程;21家商業銀行作為落實貼息政策的重要執行者,將積極作為,下沉服務,落細落實各項支援措施,主動對接經營主體,有效滿足合理融資需求。

何代欣表示,此次財政貼息政策對加強資金管理、提高審核質效等進行了明確部署,並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有助於壓實各方責任,提升資金使用績效,促進政策精準直達微觀主體,對穩增長、強信心具有重要作用。(記者 曾金華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財政貼息政策聚力支援設備更新 對符合條件的貸款本金貼息1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