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聞

陜西高水準打造國際商事法律服務樣板區

“搬進‘新家’,開啟新篇章!”7月2日,在位於西安浐灞國際港的“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示範區“三個中心”新址,西安市司法局“三個中心”辦公室副主任董泓濤神情喜悅,一邊帶記者參觀,一邊介紹相關工作情況。

董泓濤告訴記者,今年3月,“三個中心”順利遷入新址,經功能提升後於4月正常開展工作。

一處新址,是“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示範區的新風景,也是陜西堅持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持續優化工作機制,實化功能佈局,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一隅。

法治同開放相伴而行,對外開放向前推進一步,涉外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

2020年12月,中國—上海合作組織法律服務委員會西安中心、“一帶一路”律師聯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揭牌。“三個中心”的成立,標誌著陜西打造“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示範區建設拉開序幕。此後,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迴法庭、第二國際商事法庭,以及國內外知名法律服務機構紛紛入駐,陜西打造立足中西部,輻射中亞、西亞,面向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國際商事法律服務新高地的願景一步一步變成現實。

以調促和

探索商事爭端新“解法”

從對簿公堂、劍拔弩張,到冰釋前嫌、成為合作夥伴——這樣的反轉,對西安“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調解員高艷律師來説,已不稀奇。

去年11月,芬蘭一家公司以侵犯電腦軟體著作權為由對陜西一家建築企業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491萬元。西安中院受理該案後,通過訴調對接機制委託西安“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心進行調解。

高艷和同事經調查了解到,陜西企業並非故意侵權,芬蘭公司也有意拓展中國西北市場,於是積極進行調解。幾番溝通後,兩家企業不僅握手言和,還達成了長期合作協議。

“調解溝通方式靈活、成本低,而且能讓當事雙方平和對話、充分協商,進而找到雙方利益平衡點,在解決爭議的同時實現互利共贏。”高艷説,不同於訴訟、仲裁中“請求—抗辯”“舉證—質證”等對抗模式,商事調解具有開放性、包容性、互惠性、共贏性,注重引導爭議雙方充分挖掘爭議背後的共同利益,從實現共同利益增長的角度尋找解決方案,往往能化干戈為玉帛。

對交易習慣、屬地法律等存在諸多差異的國際商事糾紛主體來説,調解這種蘊含“中國智慧”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在實質高效解決爭議和維護良好商業關係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因此,越來越多的國內外企業及個人將其作為解紛的首選方式。

為滿足當事人多元解紛需求,西安市司法局探索商事調解組織登記管理試點,並聯合西安中院及基層法院建立“一帶一路”涉外商事糾紛訴調對接合作機制,聘請40名特約調解員,打造“一站式”多元化國際商事爭端解決平臺。去年,西安市司法局通過涉外商事糾紛訴調對接合作機制,指導調解機構對近2000件糾紛開展了調解。

“目前,示範區基本形成了以國際商事訴訟、仲裁、調解、人才培養及法律查明服務和研究為核心的全産業鏈、生態鏈的國際商事法律體系。”西安市司法局黨組書記趙夏表示,下一步將加快推進“三個中心”建設,在涉外法律服務重點領域上加快破難、破題、破局,為更好服務保障高品質共建“一帶一路”和陜西高水準對外開放提供堅實法治支撐。

護企“出海”

法律服務實現“定制化”

7月2日,法士特集團助理總法律顧問、法律合規部副部長楊兆奕如往常一樣,打開“法企同堂”微信群,瀏覽群裏分享的資訊。

從國內外法治新聞、涉外糾紛典型案例,到境外投資法律風險提示、國際商事司法實踐最新研究動態……楊兆奕看得十分仔細,其間,還收藏了群裏推送的中亞五國投資合作指南電子版文檔。

“幾乎全是幹貨,而且每天都更新,我只要有空,就會點開看看。”楊兆奕告訴記者,這個微信群是西安市司法局為方便企業專門設立的。群成員包括企業代表、資深律師和司法局相關負責人,通過這個群,可以隨時獲悉各類涉外法律知識,還能線上諮詢。

“現在每天都有新成員入群。”董泓濤介紹,為了更好助力陜西企業“走出去”,“三個中心”充分調動律師資源,組建法律服務團隊,建立“法企對接”機制,聯合西安市委政法委、浐灞國際港,精準服務企業,為涉外經貿交流提供法律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對從事國際貿易的企業來説,要想在國際市場上闖蕩,除了技術、産品、服務水準等“硬實力”,能否知曉和運用相關法律法規,同樣關乎企業發展的前途命運。

西安市司法局局長蘇國峰介紹,為了讓“走出去”的企業更有底氣,他們主動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供給,已累計為57家外經貿企業的113個涉外法律問題提供“一對一”法律意見建議。同時,結合目前涉外法律服務工作情況,動態編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投資合作指南》、涉外法律服務典型案例等法治讀本發放給企業,並通過開展送法進企活動、創新舉辦涉外法律服務“會客廳”沙龍等形式,全面提升“法企對接”能級。

公正司法

涉外審判彰顯“國際范兒”

“中國—中亞西安峰會期間,我們在國際商事巡迴審判庭落槌宣判了我國首例適用塔吉克法律的案件。”7月1日,省高院民三庭庭長胡曉暉介紹。

2017年,陜西某企業與塔吉克共和國相關部門簽訂BOT協議,並在塔吉克註冊成立了全資子公司,負責丹哥拉經濟特區輸變電項目建設及運營。該子公司與國內一家監理公司在履行監理合同過程中産生糾紛,被訴至法院。原告要求該子公司支付全額監理費36萬美元及遲延付款利息,並要求陜西某企業對其子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審判決作出後,雙方均提起上訴,這起案件便交到了省高院法官黃宸瑞的手上。

“國際商事爭端的解決,不僅是對個案糾紛的妥善化解,也是人民法院以公正高效司法服務推進陜西高水準對外開放、助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體現。”黃宸瑞説,那段時間,為了攻克案頭那厚厚的一疊卷宗,他記不清熬了多少夜。

黃宸瑞告訴記者,當時除了梳理複雜的法律關係,最讓他頭疼的是外國法的查明。

“根據我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相關規定,當時那起爭議需要適用塔吉克的法律審理。但適用的前提是我們要查明該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而這件事單靠我自己,很難完成。”黃宸瑞頓了頓説,“好在我有‘智囊團’助力。”

黃宸瑞所説的“智囊團”,是省高院與西安交通大學共建的外國法查明與涉外司法案例研究基地。

“涉外商事審判中,能否查明外國法並準確適用,關係爭端解決的公正與否,也關乎中國司法的公信力和國際化法治營商環境的建設。”胡曉暉説,近年來,陜西法院審理的涉外商事及仲裁司法審查案件顯著增多,案件所涉國家、地區和法域也越來越多。

為了切實回應涉外商事主體對適用外國法裁判的司法需求,2021年7月,省高院與西安交通大學“牽手”建基地,為陜西涉外商事審判和仲裁司法審查工作提供個性化外國法查明服務及涉外司法智庫支援。

依託該基地,黃宸瑞查明瞭塔吉克共和國現行有傚法律中關於公司類型、法人獨資公司責任承擔方式及證明責任等內容的規定,最終適用塔吉克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條作出判決,依法認定陜西某企業對子公司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當事雙方息訴服判。

一次查明,彰顯出一場審判的嚴謹與公正,也足以讓人窺見陜西涉外審判越來越足的“國際范兒”。

眼下,隨著“一帶一路”國際商事法律服務示範區建設的推進,陜西正在成為國內外眾多商事主體的解紛“優選地”,而“涉外”也成為法治陜西建設的關鍵詞。

“這是挑戰,更是機遇。我們期待在世界法治舞臺上,展現更多陜西司法智慧。”省高院副院長鞏富文説。(記者 陶玉瓊)

來源:群眾新聞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陜西高水準打造國際商事法律服務樣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