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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交易商協會至少對12家機構啟動自律調查

近年來,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持續完善規則體系,以科技賦能強化合規監測排查,加大警示查處力度,保障銀行間市場規範運作。

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截至6月16日,今年以來,交易商協會至少對12家機構啟動自律調查。其中涉及的問題包括:個別發行人在債券發行工作中,未嚴格落實中央關於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重大部署;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存在涉嫌違規代持、出借債券賬戶等行為等。

債務融資工具各類市場參與主體,應嚴格履行規定及約定的各項義務,合規展業。本著防微杜漸、提醒教育的目的,日前,交易商協會發佈2024年首期典型違規情形專項提示,主要涉及四方面違規。

首先,違規情形之一是發行環節“自融”“返費”,擾亂市場秩序。具體表現為:有的發行人通過相關方出資,借助私募基金及資管産品,經多層嵌套後購買自己發行的債券。更有部分發行人在“自融”後利用二級市場“質押式回購”“代持”等方式回籠資金,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相關違規的操盤方多為私募機構、諮詢公司或場外個人,發行人直接或間接向其支付顧問費、服務費等。

交易商協會明文規定,嚴禁發行人“自融”,不得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針對相關違規行為,交易商協會表示,秉持“零容忍”態度,發現即嚴懲,目前已查處包括發行人、投資人、信託公司、私募基金在內的多家機構。發行人等市場成員應嚴守合規底線,遵循市場化發行的基本要求,主動維護自身信譽和良性市場環境。

其次,還存在濫用評估虛增資産、關聯交易虛增收入,財務資訊失真的情形。個別發行人披露的財務資訊嚴重不實,存在土地資産虛胖、虛增貿易收入等情況,影響投資者決策。例如,有的發行人將公益性資産和不具備開發條件的土地等歸為投資性房地産、住宅或工業用地按商業用地的標準進行評估,導致資産價值虛高;有的發行人主要貿易對手既是上游供應商,也是下游客戶,相關業務按照總額法核算,營造了高額的貿易收入,導致披露資訊不準確。

“資産和營業收入是衡量發行人經營實力的重要指標,是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資訊披露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交易商協會表示,發行人要牢記合規要求、誠信從業,嚴肅對待資訊披露工作。各仲介機構應遵循誠實、守信、獨立、勤勉的原則,切實履行債券市場“看門人”職責。

再次,募集資金未按規定和約定使用也是出現較多的違規情形。例如,有的發行人將募集資金轉至當地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專戶,用於支付土地出讓金或其他土地業務;有的發行人籌集到資金之後,隨即將募集資金劃轉至合併報表範圍外的其他主體;部分發行人還存在違背資金監管要求混同存放、資金長時間游離于監管賬戶之外、專項産品募集資金未“專款專用”、未按規定履行變更程式並提前披露變更情況等違規情形。

交易商協會表示,高度重視募集資金使用,對上述違規行為,將持續關注、處置糾正。發行人應嚴格按照發行文件約定使用募集資金,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業産業政策的要求,不得直接或間接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或虛假化債。

另外,針對定期報告、重大事項披露不及時等現象,交易商協會表示,始終重視資訊披露的及時性,請各發行人提前部署定期報告披露工作,保持對重大事項的敏感度,“打好提前量、留出冗余度”,避免因未及時披露造成聲譽損害。

交易商協會表示,各市場成員要持續培養合規意識、提高人員業務素養,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接下來,將保持嚴的基調,從嚴查處違規行為,促進債券市場風清氣正。

來源:證券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年內交易商協會至少對12家機構啟動自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