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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友支付被要求補充説明“無實控人”等八項內容

4月底,富友支付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計劃在主機板掛牌上市,中信證券、申萬宏源香港為聯席保薦人。日前,中國證監會更新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公示,其中要求富友支付補充説明無實際控制人的依據和合理性等多項內容。針對此事,截至記者6月13日發稿前,富友支付方面暫未作出回應。

公示內容顯示,中國證監會要求富友支付補充説明內容有八項,包括説明2018年3月份以來股權變動定價依據及公允性,並説明納稅申報情況、工商變更登記辦理情況、獲主管部門同意情況;説明公司無實際控制人的依據和合理性;説明公司及下屬公司開發運營的網站、App、小程式、公眾號等産品情況,向第三方提供資訊內容的類型、規模,以及資訊內容安全保護措施;收集及儲存的用戶資訊規模、數據收集使用情況,上市前後個人資訊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或措施;個人資訊及敏感個人資訊出境的具體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等。

富友支付招股書顯示,富友支付成立於2011年,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中國香港及美國的支付牌照,主要支付業務包括商業支付(線下線上商戶銀行卡收單、掃碼收單)、金融支付(包括信用卡還款、基金支付)、跨境數字支付服務(包括跨境B2C、跨境B2B)。其中,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具有網際網路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及銀行卡收單等業務資質。

“預計本次問詢對富友支付IPO總體進程不會有太大影響。從上述資訊可以看出,目前監管層對於數據安全及數據保護方面關注度不斷提高,同時對消費者個人資訊和權益的保護力度也在加大。”博通諮詢金融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從上市進程來看,富友支付仍處於材料提交補充説明階段。

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對《證券日報》記者進一步表示,證監會要求補充材料,可以看出監管層對於用戶數據保護方面的重視。支付作為金融領域的基礎設施,涉及到大量的個人、企業等交易資訊,需要對資訊相關內容給予高度關注。

富友支付在今年4月底正式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而這已是該公司第四次衝刺上市。2015年、2018年、2021年,富友支付曾與證券公司簽署輔導協議,衝刺上市,均未成功。

從財報方面來看,目前富友支付經營情況穩健。據招股書披露,2021年至2023年,富友支付實現收入分別為11.02億元、11.42億元、15.06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49億元、8134.8萬元、1.08億元。業務板塊來看,2023年,富友支付綜合數字支付服務業務營收14.14億元,佔比93.9%。其中,綜合數字支付服務中境內支付13.23億元,佔比87.8%,跨境數字支付服務0.91億元,佔比6.1%。

“目前支付機構在服務B端支付行業細分市場仍有空間,機構端積極應變,通過資本市場擴大規模佈局,此舉對機構在行業發展中突圍起著重要作用。”王蓬博説。

來源:證券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富友支付被要求補充説明“無實控人”等八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