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等6地將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 促進新能源行業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近日印發《關於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按照普查基礎良好、對象覆蓋全面、具有區域典型性的原則,選擇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個省(區、市)作為試點地區,以縣域為單元,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
“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摸清風光資源底數,是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主的新能源行業規劃和重大項目佈局的基礎支撐,是推動風電和光伏發電實現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品質發展的基礎條件。”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去年12月底,全國風電和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4.4億千瓦和6.1億千瓦,佔全國電源總裝機的36%,但與“雙碳”目標的要求相比,發展任務還非常艱巨,必須統籌好風光、土地、電網等相關要素保障,亟須開展資源普查,摸清中國風電和光伏發電等新能源資源底數。
《通知》提出,在河北等6地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重要且必要,但由於全國普查尚缺少成熟經驗,因此考慮先選擇在部分地區開展普查試點,積累經驗後再向全國推廣實施。
“6個試點地區均具有一定的資源普查工作基礎,且在資源品種方面能夠涵蓋陸上風電、陸上光伏發電、屋頂分佈式、海上風電、海上光伏發電、光熱發電、海洋能等;在區域地形方面涵蓋華北、西北、西南等區域,地形特點涵蓋平原、高原、山地等類型;在資源開發方面涵蓋沙戈荒基地式規模化開發、近海和深遠海開發、水風光互補開發、分散分佈開發等類型。”該負責人説。
據介紹,本次普查定位為試點地區全口徑的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調查,普查對象包括試點地區的全部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包括陸上和海上。考慮到屋頂分佈式光伏潛力很大,也是光伏發電發展的重要領域,這次也將其納入普查範圍。此外,在具備條件的地區,擬一併開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海洋能資源調查。
普查的主要內容,一是摸清開發現狀。全面梳理已建、在建風電和光伏項目開發現狀,主要包括場站位置、場區範圍、發電能力、用地(海)類型、板下種植及生態環境敏感性等基本情況以及風光複合開發用地情況等。二是評估資源稟賦。比如,結合風光發電技術,科學評估各地區風光資源條件、時空分佈情況和互補特性等。三是明確開發條件。充分利用自然資源、林草、生態環境等相關成果,全面排查生態紅線、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及基本草原等環境敏感區及管控要求。四是評估可開發量。基於開發現狀、資源稟賦評估成果以及可利用區域,按照統一標準、統一工作平臺、統一工作流程,分級評估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理論可開發量和技術可開發量。
“我們將通過開展普查試點,探索部際聯動、央地協同的工作機制,推動跨行業數據共用與成果融合,健全新能源發電資源普查標準體系,積極探索多元化資金籌措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可落實的普查經驗,為後續在全國範圍內全面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説。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河北等6地將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 促進新能源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