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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護險失能等級評估機構定點管理辦法出臺

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機構定點管理辦法(試行)》。

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是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評估結論是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據。對評估主體的規範確定和管理,是確保評估工作專業化、規範化的關鍵環節。定點管理辦法主要對定點評估機構的確定、運作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一是明確定點評估機構的申請條件和確定程式。規定申請成為定點評估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確定程式,以及不予受理定點申請的情形等。二是提出定點評估機構的運作管理要求。要求定點評估機構應加強內部建設,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內部品質控制制度、人員管理制度、評估檔案管理制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等。三是規定對定點評估機構的監督管理要求。明確醫療保障部門對定點評估機構加強監督、考核、日常管理,規定醫保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監管職責和內容等。此外,明確依託其他形式主體實施評估的,對有關機構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指導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地區醫保部門做好定點管理辦法試行,及時總結經驗做法,不斷健全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標準體系和管理辦法,更好維護廣大參保人合法權益。記者孫秀艷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長護險失能等級評估機構定點管理辦法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