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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臺政策規範城中村改造工作

記者7日從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了解到,深圳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實現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城中村改造採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三類方式有序推進,統籌處理各方利益訴求,做好徵求意見、産業先行搬遷、人員妥善安置、民風民俗和歷史文化傳承保護、落實徵收補償安置資金等前期工作。

實施意見明確,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先謀後動,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政府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組織實施,科學編制改造規劃計劃,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城中村改造,切實消除安全風險隱患,改善居住條件和生態環境,不斷提升城市功能品質和綜合承載力。

根據實施意見,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對象為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及原村民實際佔有使用的現狀居住用地為主的區域。城中村改造將採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三類方式有序推進。堅持從實際出發,優先對群眾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會治理隱患多的城中村進行改造,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在拆除新建類城中村改造項目前期階段,需經物業權利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經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依據集體資産管理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決策同意後方可啟動實施。改造過程中,需保障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及物業權利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實施意見明確,城中村改造要統籌處理各方利益訴求,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將城中村改造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相結合,根據城中村原居住人口結構和住房需求,合理配置一定規模的公共租賃住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深圳出臺政策規範城中村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