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意見》強調,將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作為“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內容予以推進,完善“能級匹配、佈局合理、服務優良、平急結合”的重症醫學醫療服務體系。有效擴充重症醫學醫療資源,優化醫療資源結構與佈局,重點補齊西部地區和縣域重症醫學醫療資源短板,實現區域重症醫學醫療資源均衡發展。
《意見》提出,到2025年末,全國重症醫學床位(包括綜合ICU床位和專科ICU床位)達到15張/10萬人,可轉換重症醫學床位達到10張/10萬人,相關醫療機構綜合ICU床醫比達到1:0.8、床護比達到1:3。到2027年末,全國重症醫學床位達到18張/ 10萬人,可轉換重症醫學床位達到12張/10萬人,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資源有效擴容,區域佈局更加均衡,專科服務能力顯著提升。
在持續完善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路方面,《意見》明確,到2025年末,力爭每個省份至少有1家綜合醫院達到或接近國家重症區域醫療中心能力和水準;力爭每個縣域至少1家醫院重症醫學科能力水準達到二級綜合醫院水準,推動一批縣級醫院重症醫學科能力水準達到三級綜合醫院水準。將重症醫學醫療服務網路建設納入城市醫療集團等醫聯體建設,完善網格內醫療資源整合與協作機制。以西部地區為重點,加強牽頭三級醫院重症醫學科建設,提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提升急危重症識別、處置和轉診能力。在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裏安排重症醫學醫護人員。
在著力加強重症醫學專科能力建設方面,《意見》提出,合理增加重症醫學專業床位設置。到2025年末,三級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傳染病和兒童專科醫院綜合ICU床位佔比、專科ICU床位佔比和可轉換ICU床位佔比分別不低於4%、2%、4%;到2027年末,上述指標分別不低於4.5%、2.5%、4.5%。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有條件的中醫醫院應獨立設置重症醫學科,二級以上傳染病、兒童專科醫院應當建設重症監護病房。符合條件的二級以上專科醫院可以設置重症醫學科並申請增加診療科目。將重症醫學作為臨床專科能力建設優先支援方向,力爭到2025年末實現重症醫學專業質控中心地市級“全覆蓋”。研究制定重症醫學專業關鍵技術和重點病種質控指標或品質監測項,將重症醫學專業相關質控指標納入三級醫院評審、臨床專科能力評估等工作。
在有效擴充重症醫學專業人才隊伍上,《意見》指出,在臨床醫學專業本科教育中加強重症醫學相關知識與能力的培養。合理確定重症醫學研究生招生規模,加強重症醫學研究生課程建設。落實以需定招,加強重症醫學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提升重症醫學專業醫師配備比例,將重症監護專業護士作為緊缺急需人才,進一步推動重症監護專業護士擴容。到2025年末,各地重症監護專業護士參加專項培訓比例不低於90%;到2027年末,基本實現專項培訓“全覆蓋”。
《意見》還指出,不斷推進重症醫學醫療服務領域改革,合理調整重症醫學醫療服務價格,健全以醫療品質、效率和患者滿意度等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重症醫學科建設情況納入醫院等級評審要求。
來源:健康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加強重症醫學醫療服務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