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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門聯合印發細則 明確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
近日,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了汽車以舊換新資金補貼政策。
細則明確了補貼範圍和標準。自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符合節能要求乘用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額補貼。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乘用車並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並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
細則明確了補貼申領流程。擬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資訊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式,填報申請材料,相關材料應于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記者王珂)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7部門聯合印發細則 明確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