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家嘴信託因信披不實等被罰三十萬元
在行業強監管背景下,信託公司頻頻“吃罰單”。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各地方局相關數據,截至記者發稿,今年以來,包括陸家嘴信託、英大信託、崑崙信託等多家信託公司因違法違規等行為被處罰。業內專家表示,在信託業務新分類指引下,信託監管政策持續升級,強監管態勢將保持常態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日前披露的行政處罰資訊顯示,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因資訊披露不全面、不真實,風險揭示不充分,被罰30萬元。
公告顯示,時任陸家嘴信託運營部總經理婁佩琍、業務三部總經理楊靜分別受到警告處分。婁佩琍時任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運營部總經理,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對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資訊披露不真實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楊靜時任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信託業務三部總經理,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對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資訊披露不全面、不真實,風險揭示不充分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其分別處以警告。
除陸家嘴信託外,今年還有多家信託公司被處罰。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發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因存在未履行謹慎勤勉業務、應收賬款真實性審查以及資金監控失職等多項違法違規事實,英大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英大信託”)及多名相關責任人被行政處罰。其中,英大信託被罰款合計100萬元,時任信託業務三部總經理劉金州和時任北京業務團隊、資産證券化工作團隊負責人王濤均被處以警告。
另外,今年1月15日,金融監管總局寧波監管局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崑崙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崑崙信託”)因存在以多種方式違規承接風險項目等8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合計罰款540萬元。2月5日,金融監管總局山西監管局披露,時任山西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山西信託”)中小企業事業二部(債權信託部)總經理魏冬冬,對山西信託盡職調查不到位和成立公告披露不規範、信託計劃管理不到位、資訊披露不到位事項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
“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房地産、地方債務、中小金融機構是金融風險防範的重點領域,也是信託公司展業合作多有涉及的業務領域,需要格外防範和關注,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中國信託業協會特約研究員袁田表示。
“處罰只是手段,並非目的,監管趨嚴可以起到較好的警示效果,雖然短期內給部分信託公司帶來陣痛,但長期看有利於行業健康規範發展。”一位業內資深人士認為,雖然近年信託罰單有所增加,但整體行業風險可控。針對近年來金融市場的諸多亂象,監管部門加大處罰問責力度,提升違法違規成本,震懾違法違規行為,強監管的良好氛圍正在加快形成。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陸家嘴信託因信披不實等被罰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