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海量數據合規高效流通(評論員觀察)
摘要:加快制定全國統一的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制機制,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推動數據資産化,實現數據的再創造和價值提升。 在數字經濟時代,龐大、複雜的經濟活動産生了海量數據。如何釋放這些數據的巨大價值?構建數據要素市場、推動數據交易,是關鍵一環。
進行數據交易,先要解決好合規性問題,合理確定數據權益歸屬、確保隱私不被洩露等。
加快制定全國統一的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制機制,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推動數據資産化,實現數據的再創造和價值提升。
在數字經濟時代,龐大、複雜的經濟活動産生了海量數據。如何釋放這些數據的巨大價值?構建數據要素市場、推動數據交易,是關鍵一環。
去年底,上海市氣象局的一款輻射分析數據産品在上海數據交易所完成交易,購買方是上海一家能源科技公司。這款産品能幫助企業對其開展的漁光互補項目進行精準量化分析,為運營管理提供依據。從産品掛牌、企業註冊認證,到線上查詢購買、合同簽署備案、産品交付等,交易過程便捷高效,産品全程可溯源,體現了數據交易的特點和優勢。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要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資訊和商業秘密,促進數據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統籌推進數據産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近年來,我國數據交易行業進入穩定高速增長的發展階段。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密集出臺,數據交易場所建設如火如荼。2023年11月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2021年至2022年,我國數據交易行業市場規模由617.6億元增長至876.8億元;預計到2025年,市場規模有望增至2046億元。數據交易前景可期,市場空間廣闊,但也要看到,缺少數據定價和評估機制,數據流通環節缺少統一標準,數據整合互通和互操作性差等,仍是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數據作為一種具備獨特屬性的生産要素,具有易複製、邊際成本極低等特點。進行數據交易,先要解決好合規性問題,合理確定數據權益歸屬、確保隱私不被洩露等。一方面,應穩步推進制度建設,在建立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的分類分級確權授權制度的基礎上,推動市場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創新化建設,降低試錯成本和交易風險。比如,深圳數據交易所與聯合監管機構共同推動系列合規制度建設,落地“全國首個數據交易動態合規協同監管試點”。另一方面,要用好技術手段,為數據流通插上安全的翅膀。可利用區塊鏈和數字浮水印等加密技術,防止數據要素在流通、存儲、利用等過程中被盜用、篡改、複製等。同時,必須築牢可信可控的數字安全屏障,健全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和制度規則,實施全過程動態管理,在合規流通使用中激活數據價值。
當前,我國正處於從數據資源利用邁向數據要素化配置的階段,參與交易的數據類別逐步拓展,數據交易産業鏈生態雛形初現。進一步激活數據要素潛能,需大力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提高數據交易效率。去年11月,上海數據交易所、浙江大數據交易中心等數據交易機構發起並正式啟用數據交易鏈,在10省市實現“一地掛牌、全網互認”。截至今年1月,掛牌的數據産品超過了2000個,累計交易額超過11億元。在各地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加快制定全國統一的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制機制,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推動數據資産化,實現數據的再創造和價值提升。
著眼培育發展新質生産力的新動能,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産業集群。”我國是數據資源大國,有海量數據資源和豐富應用場景。2023年底印發的《“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明確了12個數據要素應用重點領域和場景,並提出“數據交易規模倍增”的目標。順應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發展趨勢,圍繞重點領域,強化需求牽引,清除流通障礙,提升供給品質,定能不斷提升數字經濟的發展效率和效益,助力全體人民共用數字經濟發展紅利。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讓海量數據合規高效流通(評論員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