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14家公司股東或高管涉違規減持被罰
1月19日,證監會上市司司長郭瑞明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對於各類違規減持,證監會及時責令改正,相關主體主動購回並向上市公司上繳價差收益;情節嚴重的,依法處罰,維護了減持制度的嚴肅性。
據公開資料不完全統計,僅2024年以來,監管部門發佈對14家上市公司股東或高管涉違規減持的行政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決定。市場人士認為,近期,監管部門對違規減持的查處效率和執法力度明顯提升。但是,對於頂風作案、拒不收手的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還應進一步加大,起到震懾作用。
嚴打違規減持
1月19日,江蘇證監局發佈對華達科技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陳競宏、董秘齊靖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江蘇證監局認為,陳競宏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1%的次日,未及時通知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導致公司資訊披露不及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同時,齊靖作為公司董秘,未能勤勉盡責,對此事亦負有直接責任。
同日,上交所發佈對ST南衛股東徐東的通報批評。徐東在ST南衛被立案調查期間減持,違反減持規則。因此,上交所對徐東予以通報批評。
上述14張罰單中,處罰金額最高的是北京證監局開出的一份涉減持的信披違法罰單,郭某斌因向眾信旅遊提供含有虛假記載內容的《股份減持告知函》,被北京證監局罰款150萬元。
另外,部分股東、高管主動承諾回購違規減持股份,並將所得收益全部上繳歸上市公司所有。例如,1月12日,五洲新春公告稱,公司時任高管張迅雷將超比例減持部分的收益31.38萬元全部上繳歸上市公司所有,同時完成超比例減持的2萬股公司股票的回購。
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波表示,對違規減持的執法力度明顯提升,罰沒的案件數量大增,且執法速度更快。近期,為了活躍市場,各方投入了巨大的成本,採取了眾多措施。在市場和監管關注程度如此之高的情況下,仍然發生違規減持,可以認為當事人主觀過錯比平時更嚴重,因此,執法力度比平常大,能找到法理依據。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違規減持行為影響惡劣,必須嚴肅處理。當前監管部門採取的行政監管措施可以及時糾正違規行為,保護市場的公平和公正。對於頂風作案、拒不收手的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應該進一步加大,進而起到震懾作用。
A股減持規模持續下降
2023年,監管部門持續完善減持制度。7月份,證監會規範“離婚式減持”等規避減持限制的行為,補齊監管漏洞。8月份,證監會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為,要求破發、破凈或分紅不達標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9月份,滬深交易所發佈配套業務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執行口徑。
郭瑞明介紹,我國的股份減持制度相比境外市場更嚴。按當前指標測算,滬深交易所共有近2300家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受到限制。
減持新規實施以來,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規模持續下降。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截至1月21日,年內129家上市公司重要股東減持64.15億元,同比下降81.69%。
田利輝表示,重要股東減持規模顯著下降,説明減持新規對減持行為産生了明顯的遏製作用。這有助於穩定市場預期,減少市場波動,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有助於防止資本的過度投機和不合理流動,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來源:證券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年內14家公司股東或高管涉違規減持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