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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共護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
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重點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從嚴格生産管理、規範銷售行為、加強教育引導、強化監督執法、推進社會共治等方面,對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管理提出明確要求。
《公告》要求,兒童和學生用品生産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産,在産品使用説明書和標簽標識中明確産品適用年齡、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監護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項。兒童和學生用品銷售單位不得銷售來源不明、無標簽標識、無注意事項或注意事項不完整的産品;發現假冒偽劣兒童和學生用品線索與證物的,應當及時向市場開辦者或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電商平臺應當加強對平臺內兒童和學生用品經營者的檢查監控,禁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産品。對使用時存在安全風險或易引發暴力傾向的兒童和學生用品以及類似新産品,如圓珠筆刀、蘿蔔刀、鐳射筆、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等,不得在行銷時宣傳暴力內容和做錯誤的誘導性示範。
《公告》提出,各地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嚴格校園安全管理,加強宣傳教育,禁止學生攜帶不符合産品品質安全標準、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為傾向的兒童和學生用品進入校園。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生産銷售單位落實産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將重點兒童和學生用品納入監督抽查計劃,並將抽查不合格資訊及時歸總至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加大缺陷産品召回監管力度,確認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産單位主動實施召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兒童和學生用品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來源:健康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三部門共護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