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諾華因內幕資訊管理工作存在問題收警示函 律師稱或為董事長前妻個人行為
12月8日,美諾華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寧波監管局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重大合作協議,經查,在該重大事項的內幕資訊管理工作中,公司存在以下問題:內幕資訊知情人未對名單進行確認,部分內幕資訊知情人登記內容不規範。
公開資訊顯示,福建證監局官網近日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美諾華董事長姚成志前妻張永紀的內幕交易行為。當前,福建證監局已經做出決定,即對張永紀沒收違法所得1101.28萬元,並處以罰款2202.57萬元。
某業內資深律師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法律範圍上,上述行為屬於美諾華董事長前妻的個人行為,行政處罰書所針對的也是張永紀個人。
中關村物聯網産業聯盟副秘書長、專精特新企業高品質發展促進工程執行主任袁帥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根據目前公開的資訊,美諾華董事長姚成志與前妻張永紀離婚已有20年。從法律角度來看,離婚後兩人各自的行為和法律地位是獨立的,如果沒有直接或者間接證據表明姚成志參與了張永紀的內幕交易行為,那麼姚成志理論上是可能無需對此事件承擔相關直接法律責任。”
袁帥秉承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態度補充道:“在實際操作中,作為公司董事長,姚成志有責任確保公司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內幕資訊管理。此外,根據我國《證券法》等相關法規,內幕交易是嚴格禁止的。無論是董事長還是其他內幕資訊知情人,如果涉及內幕交易,都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監管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是合理的。”
京師律師事務所張立文律師亦對記者表示,從法律角度來看,離婚後兩人各自的行為和法律地位是獨立的,因此,張永紀在內幕交易中的違法行為與姚成志作為董事長並無直接法律關係。
與此同時,他認為,內幕交易最大危害就是破壞了證券市場交易資訊公開的公平性、交易機會的公平性。也是對證券市場契約精神的嚴重損害,削弱了投資主體對證券交易市場、交易規則、監管主體的必要信任和發展信心。而證券市場的核心是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因此內幕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實質上損害了社會經濟發展。(記者邢楠 葉淺)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美諾華因內幕資訊管理工作存在問題收警示函 律師稱或為董事長前妻個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