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支付機構收罰單 專家: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是主因
連日來,中國人民銀行公佈多項行政處罰資訊。綜合近期罰單情況,從處罰形式和違規行為看,多家機構被“雙罰”。違規行為類型包括違反機構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等。
比如,近期,上海匯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付支付”)因業務9項違規被沒收違法所得91.5萬元,罰款3172萬元。同時,時任匯付支付聚合支付業務負責人鐘某波和時任匯付支付總裁穆某潔分別被罰款10萬元和11.5萬元。
上述9項違法行為主要包括:違反機構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違反金融行銷宣傳管理規定。
匯付支付針對此事對《證券日報》記者回應稱:“中國人民銀行于去年5月份下發《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意見書》,收到該意見書後,公司高度重視相關問題,逐條剖析並立即查改。在去年年5月份,公司完成了整改工作,並提交整改報告。”
匯付支付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將以此次整改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合規管理。為廣大商戶提供更加規範、優質、安全、高效的支付和數字化服務,將不斷提升全員合規意識,認真執行各項政策法規。同時,公司也將持續進行技術投入,提升系統鑒別能力,強化風險研判機制,長效提升合規治理水準。”
同時,近期天津融寶支付網路有限公司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違法行為被警告,並沒收違法所得39.555252萬元,罰款322萬元。時任天津融寶支付網路有限公司銷售總監任某和時任天津融寶支付網路有限公司常務副經理瞿某傑,分別被罰款6.5萬元、10.5萬元。
另外,稍早前,因未準確標識並完整發送交易資訊福建國通星驛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嘉聯支付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杉德支付網路服務發展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分別被罰款3萬元;現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因未按規定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要求;未按規定設置收單銀行結算賬戶被罰款2萬元;敏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進行資金結算被罰款478萬元。
博通諮詢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表示:“從連日來多家支付機構被處罰內容來看,涉及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依然是最主要的問題之一,比如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等。其中,匯付支付有一項被處罰原因是違反金融行銷宣傳管理規定,行業內因該情況被罰的機構較為少見,説明監管部門正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力度。”
支付産業網創始人劉剛認為,年內支付機構被處罰原因中,大額罰單較多是監管部門不斷進行嚴格監管執法檢查的成果體現。對於機構而言,未來需在管理層面重視合規建設;其次不斷夯實機構科技能力,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及能力提升商戶管理能力,從而進一步提升支付機構合規水準。本報記者李冰
來源:證券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多家支付機構收罰單 專家: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是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