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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爾木市:以三個“振興” 賦能鄉村振興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積極探索以高品質黨建引領鄉村振興的方法途徑,推動黨建引領優勢轉化為鄉村振興的發展效能。

聚焦組織振興,建強組織堡壘。把抓農村黨建納入全市年度黨建工作重點,作為城區、鄉鎮及村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市委書記、組織部長、鄉鎮黨委書記連續3年領辦農牧區黨建項目,通過“課題化”立項、“工程化”推進、“標準化”驗收模式,推動黨建項目從“軟任務”向“硬指標”轉變。

聚焦人才振興,建優基本隊伍。抓實鄉鎮、村兩級幹部隊伍配備。鄉鎮層面,從市直單位選拔5名具有農牧、水利等專業背景的幹部進入鄉鎮領導班子,45名鄉鎮班子成員中,具有2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的有29名。村級層面,44個村全部實現“一肩挑”,村“兩委”成員平均年齡下降17%,學歷提升59%。選派57名幹部擔任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將206名村“兩委”後備幹部納入“頭雁”“主角”“青苗”“先鋒”人才庫。

聚焦産業振興,點燃活力引擎。分類施策精準育,整體提升村集體經濟發展品質。針對發展優勢明顯的村,探索“合作社+基地+能人+農戶”發展模式,扶持培育特色村辦實體;針對有發展基礎的村,按照一村一品思路,探索符合村情實際的套餐模式;針對發展底子薄弱的村,推行“黨員致富能手+農戶”等幫帶模式,實現村集體經營性收入破零增長。

來源:青海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格爾木市:以三個“振興” 賦能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