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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塞上江南”主色調

寧夏主要有河流904條、湖泊93個、濕地272萬畝,是“塞上江南”亮麗名片的主色調。但乾旱少雨、水資源短缺、生態環境脆弱是我區的基本區情,河道斷流、濕地萎縮、功能退化的風險依然存在。

自治區黨委十三屆五次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推進河湖濕地生態保護修復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4個方面、13項任務、3項保障措施,從規劃—管控—修復—制度等方面,全方位、全鏈條、全過程規範了河湖濕地保護工作,並探索協同推進新路徑,以達到“重點河道不斷流、湖泊不萎縮、濕地不退化”的總要求。日前,自治區河湖事務中心主任馬如國對方案進行了詳細解讀。

河湖管理保護名錄劃分為區、市、縣、鄉、村五級,濕地名錄劃分為國家重要濕地、自治區重要濕地、一般濕地三級。在確定名錄的基礎上,突出了編制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劃定岸線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引領作用。“這樣,既明確了相應的管控要求,也留出了開發利用的空間。同時,方案也充分考慮了河湖岸線規劃和濕地保護修復規劃的有效銜接,統籌推進河湖、濕地保護治理。”馬如國説。

方案強化了河湖濕地保護修復,統籌採取退還擠佔、優化調度、水系連通等措施,有序推動河湖生態復蘇。對退化濕地採取植被恢復、棲息地恢復、護坡治理、疏浚清淤等保護修復措施。統籌水岸系統治理,構建迴圈通暢、生態良好、功能完備的河湖濕地生態系統。

馬如國介紹,方案明確了河湖岸線實行分區、分類管控,濕地進行分級管理。嚴格了河湖濕地利用行為的管控措施,規範了涉河湖濕地建設項目審批,嚴禁違法違規侵佔河道、圍墾湖泊、佔用濕地。方案要求要常態化規範化推進河湖“清四亂”,堅決遏制濕地內亂佔、亂建和破壞植被等違法行為。“方案也指出了科學利用濱水生態空間,因地制宜建設親水生態岸線和綠色生態廊道的途徑,目的就是讓人們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方案還解決了行政主管部門溝通不暢的問題。”方案指出,要完善河湖濕地保護協作機制,加強河長、林長、檢察長、警長及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強化行政執法、刑事司法有機銜接,推進聯合執法巡查常態化。同時,還要積極探索河湖濕地“網格化”管理,推廣巡河護河員、護林員、保潔員等“多員合一”的管護模式。

對不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的有關人員,依據《自治區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依規依紀依法予以調整和追責問責。對破壞河湖濕地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還河於民、全民共用”始終是河湖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因此,方案既強化河湖濕地用途管制,又推進河湖濕地科學利用,建設“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幸福河湖,讓人民群眾共用保護修復成果,促進人水和諧共生。(記者 裴云云)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 劉松

(原標題:擦亮“塞上江南”主色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