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23家醫院102家藥店納入“雙通道”報銷
10月7日,記者從自治區醫保局獲悉,截至目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將五個地級市的23家定點醫療機構、102家定點零售藥店納入執行“雙通道”報銷政策的定點醫藥機構範圍。按照要求,已對346個國家談判藥品進行“雙通道”支付。這些藥品包括治療腫瘤、罕見病、慢性病等疾病用藥,通過國家組織議價談判價格平均降幅超50%。
參保患者可以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的“雙通道”購買使用談判藥品。按照要求,寧夏對“雙通道”談判藥品執行定醫療機構、定責任醫師、定零售藥店“三定”管理。原則上每個縣(市、區)範圍內確定不少於1家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作為談判藥品定點醫療機構,由治療相應疾病的主治及以上臨床醫師擔任責任醫師,由各市、縣(區)醫保部門會同醫療機構共同確定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作為談判藥品定點零售藥店。
在支付政策和待遇銜接方面,按照談判藥品先行自付比例扣除自付費用後的費用,參保患者門診使用談判藥品起付線為500元/年,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分別按照75%和60%比例支付。參保患者住院使用談判藥品時,不另設起付線,按照住院醫保支付政策予以報銷。談判藥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與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捆綁使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分別為40萬元和13萬元。今後,談判藥品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隨待遇水準政策調整同步進行調整。對於已納入寧夏門診慢特病用藥範圍的談判藥品優先按照“雙通道”管理政策執行,不重復享受門診慢特病保障政策。
自2021年底“雙通道”報銷政策實施以來,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232.34萬人次參保患者享受寧夏談判藥品“雙通道”報銷政策,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共發生國家談判藥品費用5.69億元,為患者報銷3.66億元,實際報銷比例達64.3%。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劉松
(原標題:寧夏23家醫院102家藥店納入“雙通道”報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