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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印發

近日,國家疾控局、國家衛健委印發《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2023年版)》(以下簡稱“新版規範”)。新版規範對《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2009年版)》作了進一步更新和完善,為進一步做好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作出指引。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種人獸共患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一種乙類傳染病。數據顯示,2007年至2022年我國人間狂犬病發病數實現16年連續下降。

“新版規範”明確,根據接觸方式和暴露程度將狂犬病暴露分為三級:接觸或者喂飼動物,或者完好的皮膚被舔舐為I級暴露;裸露的皮膚被輕咬,或者無明顯出血的輕微抓傷、擦傷為Ⅱ級暴露;單處或者多處貫穿性皮膚咬傷或者抓傷,或者破損皮膚被舔舐,或者開放性傷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組織污染,或者直接接觸蝙蝠為Ⅲ級暴露。

根據國家疾控局發佈的政策解讀,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狂犬病暴露應進行規範處置。其中,I級暴露者一般無感染風險,清洗暴露部位即可,無需進行醫學處置;Ⅱ級暴露者存在輕度感染風險,應處置傷口並接種狂犬病疫苗,確認為Ⅱ級暴露且嚴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Ⅱ級暴露者其傷口位於頭面部且不能確定致傷動物健康狀況時,按照Ⅲ級暴露者處置;Ⅲ級暴露者存在重度感染風險,應處置傷口並注射狂犬病被動免疫製劑和接種狂犬病疫苗。

根據“新版規範”,暴露後的傷口處置應越早越好,處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種:傷口沖洗,用肥皂水和一定壓力的流動清水交替徹底沖洗所有咬傷和抓傷處約15分鐘;消毒處理,傷口沖洗後用稀釋碘伏或其他具有病毒滅活效果的皮膚黏膜消毒劑涂擦傷口;預防其他感染,根據傷口污染或感染情況,合理使用抗生素,減少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申奇)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新版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