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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規範發佈

9月16日,國家疾控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2023年版)》。新版工作規範在2009年版基礎上,優化了首次暴露後的疫苗接種程式,在5針免疫程式的基礎上,新增“2-1-1”免疫程式。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種人獸共患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一種乙類傳染病。2007—2022年,我國人間狂犬病發病數實現16年連續下降。

新版工作規範指出,5針免疫程式是指首次暴露後於0(注射當天)、3、7、14和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劑次,共注射5劑次。“2-1-1”免疫程式是指于0天注射2劑次(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注射1劑次),第7、21天各注射1劑次,共注射4劑次。

對於再次暴露後的預防處置,新版工作規範指出,任何一次暴露後均應首先、及時、徹底地進行傷口處置。若再次暴露發生在免疫接種過程中,應繼續按照原有免疫程式完成剩餘劑次的接種;全程接種後3個月內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加強接種;全程接種後3個月及以上再次暴露者,應于0、3天各加強接種1劑次狂犬病疫苗。

新版工作規範還做了4個方面的優化。一是優化傷口處置措施,增加消毒劑使用種類;二是優化被動免疫製劑的使用;三是優化狂犬病高暴露風險者範圍;四是優化狂犬病預防處置門診管理。

來源:健康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新版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規範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