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優健康保險,保障水準在提升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落實異地就醫結算,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印發《關於適用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産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動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以下簡稱“稅優健康保險”)惠及更多群眾,降低醫療費用負擔。該政策已從8月1日起開始實施。哪些商業健康保險適用個稅優惠政策?保障水準有何提升?記者進行了採訪。
稅優健康保險産品範圍擴大
8月1日,北京市民李先生通過網際網路平臺購買了一款新推出的網際網路專屬稅優長期護理保險産品。李先生介紹,他投保時選擇20年交費,每年保費2400元。每年2400元,也是政策規定的購買稅優健康保險可享受到的稅前扣除額度上限。李先生年收入約30萬元,在交費期內,他每年可節稅480元。
稅優健康保險通過個稅優惠增強産品吸引力,引導消費者增強自身醫療保障。2015年,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在31個城市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稅優健康保險,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2017年,稅優健康保險推廣至全國。
業內人士介紹,此前的稅優健康保險,主要採取“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其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保、補充醫療保險相銜接,用於補償被保險人在經基本醫保、補充醫療保險補償後自付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提供資金積累,可用於退休後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和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支出。
值得一提的是,在相關政策引導下,稅優健康保險産品實現“帶病投保”、保證續保,彌補了市場短板,為被保險人提供更長期、更穩定的保障選擇。經過多年實踐,政策效果初步顯現。與此同時,由於産品類型單一等原因,稅優健康保險也面臨“叫好不夠叫座”的情況。
為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決定擴大適用保險産品範圍,將稅優健康保險産品範圍擴大到商業健康保險的主要險種,包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
“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提供的保障各有側重。醫療保險不限定病種,保障範圍廣,主要對被保險人醫療費用按合同約定進行報銷;長期護理保險主要側重為失能、失智人群提供護理保障和一定經濟補償;疾病保險針對特定疾病,確診即賠,給予被保險人靈活支配保險金的權利。”平安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精算師丁雯介紹。
據悉,目前不少保險機構已設計開發了新的稅優健康險産品。太平洋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終身保證續保的稅收優惠型醫療險産品;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首批推出的稅優健康保險産品實現3個稅優險種全覆蓋等。
稅優健康保險被保險人群體也將擴大,投保人可為本人投保,也可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稅優健康保險産品擴容後,消費者將擁有更豐富的健康保障選擇。這有利於滿足百姓多層次、差異化的保障需求。”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説。
稅優健康保險投保、節稅流程進一步優化
專家表示,稅優健康保險投保、節稅流程也將進一步優化。
《通知》明確,商業健康保險資訊平臺為稅優健康保險投保人建立資訊賬戶,生成唯一的識別碼,用於歸集和記錄投保人投保的所有稅優健康保險相關資訊,支援投保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通過行業統一的商業健康險資訊平臺為投保人建立資訊賬戶,記錄其投保的所有稅優健康保險資訊,方便消費者即使購買不同公司的産品,也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稅收抵扣。”王向楠説。
投保後具體如何申請稅收優惠?業內人士介紹,在購買稅優健康保險後,保單上會顯示專屬的“稅優識別碼”,消費者可將該碼儘快提供給工作單位,從次月起即可享受稅前扣除;消費者也可在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在相應條目下輸入“稅優識別碼”,按規定進行個稅抵扣。
在銷售環節,《通知》提出,人身保險公司應當做好稅優健康保險産品宣傳推廣,加強宣傳材料和銷售行為管控,暢通銷售渠道,提供便捷服務,讓人民群眾願意買、買得到、買得對,有效提升人民群眾健康保障水準。此外,網際網路等第三方平臺發揮自身優勢,圍繞保險政策普及、投保協助、理賠服務及健康管理服務等環節,全方位提升用戶保險服務體驗。
據了解,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也將進一步加強監管,督促人身保險公司提高專業能力,加大人才隊伍、資訊系統建設等資源投入;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稅優健康保險保障功能提升、性價比提高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數據顯示,目前,商業健康保險覆蓋人群約7.5億人,其中,疾病險和醫療險分別覆蓋3.9億人和6.6億人。商業健康保險在居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的價值日益顯現,全社會對商業健康保險的服務保障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豐富既往症人群和老年人等的保險保障,要求將既往症人群納入稅優健康保險中醫療保險的承保範圍,允許人身保險公司針對既往症人群設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結合自身經營能力和市場需要開發保障額度更高、責任更豐富的産品。鼓勵開發針對既往症人群和老年人等的長期護理保險、疾病保險産品。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不再設計稅優健康保險標準化條款,僅對既往症人群設置承保要求,其他産品設計內容均交給市場機構,提高産品靈活性,增加保障內容;稅優健康保險中醫療保險産品連續3年綜合賠付率指標低於精算假設80%的,人身保險公司應當及時採取調整改進措施;醫療保險的保險期間或保證續保期間不低於3年,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的保險期間不低於5年。
“一系列政策安排有利於提升稅優健康保險産品的保障功能,使産品性價比提高。”王向楠説。
根據監管要求,保險公司將進一步做好資訊披露,在公司官網公示稅優健康保險産品名單及上一年度稅優健康保險業務整體和分産品的原保險保費收入,以及醫療保險業務整體和分産品的綜合賠付率指標等,增強産品資訊透明度。
更好實現商業健康保險高品質發展,增強百姓健康保障,保險行業還需持續發力。保險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將促進商業醫療保險産品在細分市場和客戶群體上推陳出新,進一步增強供需適配性,在風控平衡前提下提升商業健康險補充支付和服務資源配置的效率。
目前,保險行業正主動拓展商業健康保險服務功能。平安健康險黨委書記、董事長朱友剛説,日前公司推出服務品牌“平安樂健康”,提供線上家庭醫生、門診陪診和住院陪護等服務,為消費者就醫減負。“健康管理和醫療服務對健康保險行業愈發重要。未來,行業應更加注重保險保障責任和健康管理服務的融合,持續加強資源協同能力及服務能力建設,支撐健康險業務更好服務百姓健康需要。”朱友剛説。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稅優健康保險,保障水準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