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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優化生育政策
從9月1日起,《鄭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辦法》開始實施。《辦法》規定,對新生兒入戶鄭州市的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分別一次性發放2000元、5000元、15000元的育兒補貼。
《辦法》明確,嬰兒1周歲以前,每天給予女職工不少於2個小時的哺乳時間。每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在幼兒3周歲以前,每年(週年)分別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自然日)的育兒假,育兒假期間各類工資、獎金照常計算、發放。參保女職工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支援範圍。完善學齡前參保兒童醫保政策,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與惠民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提升兒童醫療保障水準。
《辦法》明確,重點建好公立婦幼保健院、公立兒童醫院,全面改善住院分娩條件,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路,提升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産前篩查和産前診斷服務水準,持續開展新生兒“兩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症)、聽力疾病、35種遺傳代謝病和耳聾基因篩查。
《辦法》明確,按照轄區常住人口“每千人口6個托位”的標準,規劃建設半徑300米的普惠托育圈(含普惠幼兒園托班)。
來源:健康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全面實施優化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