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冷飲成買冰塊?我的飲品我做不了主?
據近日央視報道,多家知名飲品店的冷飲中冰塊含量過多,飲用體驗變差,不同品牌、同一品牌不同店舖的冰塊含量標準不統一,且冰塊大小不一、形狀各異。有的飲品店還拒絕顧客的“去冰”要求,甚至標注“溫度不可調整”,還聲稱是為保證飲品口感,這令不少消費者感到困惑。
一款飲品,通常要經多次配方調整、工藝改進才能上市。一些飲品店認為加冰可以保證飲品口感,實際上並未考慮到千人千味、眾口難調。而且,飲品店內的飲品通常都是現場製作而非提前批量生産的,冰塊多寡完全可以根據消費者的喜好隨機調整。一杯飲料只喝了兩三口便發現杯中已全是冰塊,這樣的體驗恐怕很難令消費者滿意,也容易給人以偷工減料之感。
飲料加冰,確實能讓飲品快速降溫並保持較長時間的低溫狀態,但每個人對冷飲之“冷”的定義和接受度不盡相同,加不加冰、加多少冰,消費者應該是有自主選擇權和知情權的。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民以食為天,餐飲是公眾高頻消費的領域,餐飲企業獲客看似容易,實則考驗著商家的智慧和能力。從原材料的選擇和運輸,到品類的豐富度、口味的多樣化,再到門店環境和服務水準,這些都是決定商家能否立足和發展的關鍵因素。實際上,如今不少餐飲企業都在有意識地去追求和探索更加精細化的服務——當火鍋走出川渝,不少店舖為食客貼心地提供了不辣、微辣、中辣、變態辣等選項;當螺螄粉走出廣西,一些商家適當減弱了配方中酸筍的味道……堅持以顧客需求為中心,是餐飲行業做大做強的秘笈之一。
冰塊可以“涼”消費者的胃,但不能“涼”了消費者的心。8月22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起“破冰行動”,聯手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倡議飲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廣大餐飲經營者應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期待更多企業和商家能在商品和服務的細節上再多元化一點、人性化一些,進一步提升消費者的好感度、舒適度,從而實現買家與賣家的雙贏。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買冷飲成買冰塊?我的飲品我做不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