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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地標要立在文化“地基”上

近日,某縣花費700多萬元建造的“牛郎織女”雕塑,被一些網友評價“又貴又醜”。

每一筆公共預算,都要花在刀刃上。作為當地斥鉅資打造的文化地標,該雕塑究竟是不是形象工程,目前網友尚有不同看法。但可以肯定的是,文化地標既要“合規”更要“合理”,而合理性往往在文化“地基”上産生。當地建這座雕像,是為了配合其“七夕發源地”的“城設”。有媒體梳理,全國有7個地方都自稱“七夕發源地”。該地“突圍”的急切可以理解,一座雕像能否當此大任恐怕存疑。不妨想想,有多少遊客會為一座雕像專程旅遊“打卡”呢?文旅不分家,多數地方“被看見”,靠的是文化表達上的特色亮點。表層的展示無法形成持續的吸引力,各地應對各自的歷史人文稟賦進行更深層次的挖掘,通過創意的表達呈現出來,以此滿足現代人的審美與出行需求,實現“出圈”。

地標本是“空殼”,是文化賦予了它“生命力”。中國四大名樓,各有名篇佳作為其鑄魂,支撐它們歷經多次毀建仍流傳至今。一個地方想發展文旅事業,僅靠建“殼子”是不行的,還要學會向文化要“答案”。就拿七夕文化來説,其作為傳説,能留下的歷史遺存幾乎沒有,但可供“做文章”的切入點反而不少:從七夕的美好愛情故事入手,能否策劃高水準的演出活動讓遊客沉浸式體驗?“鵲橋相會”反映著古人的天文觀,可否組織天文、攝影愛好者共赴一場“星象之旅”?在民生諸事中找到與文化的結合點,把錢花在老百姓能實際感受到的地方,即便見效不快,也能潛移默化地提升當地形象,為量變引發質變做積累。比如説,臺盤苗族“六月六”吃新節的傳統,是“村BA”迅速走紅的“搖籃”,沒有長期的文化積累,就沒有後來的火遍全國。

文旅事業講究厚積薄發,相關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政績觀,把經費和精力花在厚植文化底蘊上。文化地標不是不能建,而是要有足夠的文化底蘊讓人們感到“順理成章”。希望更多地方從觀念上到能力上全面“更新”,別再讓“用力過猛”的地標“重出江湖”。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文化地標要立在文化“地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