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食堂不得制售生食類、冷食類食品
秋季開學在即,為保障師生在校期間的食品安全,西安市市場監管局發佈校園食品安全注意事項,請學校食堂和集中配送單位認真落實,並請社會各界廣泛監督。
完善衛生設施,按規定對相關場所、設施和餐飲用具進行維護、保養、清洗、消毒和保潔;全面檢查庫房和加工場所內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産品,及時清理處置過期、變質等不合格物品並做好登記,防止庫存時間久、過期變質的食品原料進入加工環節,尤其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幹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變的食材,對冷凍冷藏的食材查驗是否符合貯藏溫度要求,是否超保質期或發生變質。
確保每個從業人員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證明並在醒目位置公示。及時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工作制度。
學校食堂禁止使用的食材
發芽發青的馬鈴薯、鮮黃花菜、四季豆、霉變紅薯、野生菌、來歷不明的野菜;浸泡時間過長(4個小時)而變質的木耳、銀耳或米麵製品(米線等);沒有完整標識的散裝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餡料、肉串及散裝熟食製品;工業用鹽或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含鋁膨松劑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饅頭、發糕等面製品不能添加),合成著色劑(日落黃、檸檬黃、油性色素等)、吉士粉以及防腐劑、乳化劑、穩定劑等餐飲環節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學校食堂禁止供應超出經營許可範圍的食品品種
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院校的學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類、冷食類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應未燒熟煮透的豆漿,已變黏的酸菜鹹菜;不得外購散裝熟食肉製品;採用校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不得配送冷食類食品(如沙拉、壽司、涼菜、冷面、涼皮等)、生食類食品(如刺身)、自製冷凍飲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發酵飲料、鮮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凍飲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點。
學校食堂慎用食品
常見慎用食品有貝類(貽貝、扇貝、蛤蜊、牡蠣、生蠔、蟶子等);扁豆、豇豆、蕓豆、蠶豆;易引起組胺中毒的青皮紅肉的海産魚類(鮐魚、青條魚、秋刀魚、金槍魚、沙丁魚等);易殘留有毒有害物質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原料:豬肺、豬肝、豬心等動物內臟器官。
根據《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相關要求,學校要嚴格管控食品、原材料採購渠道,落實進貨查驗記錄製度,禁止採購、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産品,確保食材安全。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具體情節不同,將分別給予責令改正、罰款、責令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以及由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拘留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張毅偉)
來源:三秦都市報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中小學校食堂不得制售生食類、冷食類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