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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手記:正確使用皮膚科外用藥
隨著氣溫升高,不少患者濕疹發作。濕疹是一種常見的過敏性、炎症性皮膚病。患者就診時,醫生會根據情況開出一種或兩種以上具有不同功效的藥品。那麼,這些外用藥您用對了嗎?
關於用藥順序 用藥順序可能影響治療效果。如果需要使用水劑與膏劑,正確的做法是:先涂水劑,待藥液幹後,再塗抹藥膏。如果需要使用兩種甚至多種膏劑,應間隔數小時、分開塗抹,如無特殊要求,無須洗去前一次塗抹的藥膏,以免影響治療效果。
需要使用保濕劑(如保濕霜等)及激素類藥品的患者,應注意用藥順序,不要將激素類藥品與保濕劑混合使用,可先使用保濕劑,間隔15-20分鐘再使用激素,做到遵醫囑用藥,保持正確的用藥順序及用藥間隔。
關於用藥劑量 很多患者在塗抹藥膏時總會多抹一些,認為這樣好得快。實際上,塗抹藥膏並非多多益善。塗抹的藥量過多,會增加進入人體血液迴圈的藥量,增加不良反應的發生風險。
可以使用“指尖單位法”給藥。一個指尖單位是指擠出的藥膏能覆蓋成人食指指尖到第一節關節(長2.5-3釐米),約合0.5克藥量,可塗抹成人兩個手掌面積的皮膚。用藥前,應清洗雙手並擦乾,取適量藥物輕涂于患處,按摩1-2分鐘,將藥物揉入皮損部位。用藥後,應清洗雙手,以免藥物沾染到其他部位皮膚。
關於藥品儲存 皮膚科外用藥物一般在常溫(10-30攝氏度)或陰涼(不超過20攝氏度)、乾燥處密封儲存,保存在藥品包裝盒內即可。部分藥品可能需要冷藏(2-8攝氏度)保存。不能將標注冷藏的藥品放到冷凍環境中存放。
需要注意的是,已經拆封的藥品,其使用期限不能根據藥品包裝上的有效期來計算。對於已拆封的藥品,患者再次使用時需觀察藥品的外觀、氣味、顏色、性狀等,如發生改變,則不能再使用。
來源:甘肅日報 責任編輯:郭肖
(原標題:醫生手記:正確使用皮膚科外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