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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規範自然保護區旅遊活動管理

5月20日,青海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發出通告,就規範管理青海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旅遊活動有關事宜作出規定。

通告指出,青海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未經許可勿擅自進入,保護區的實驗區除駐區單位和居民正常生産生活外,未經許可,不得開展與保護規定不相符的旅遊活動。保護區範圍內的草地是社區居民重要的生産資源,圍欄及通道是草場管理設施和家畜牧道,禁止隨意破壞、私設旅遊通道和旅遊景點;目前,環青海湖地區二郎劍、仙女灣、剛察湟魚家園等景區正常開放,正在規劃建設的環青海湖12個觀景點(臺)將逐步開放。

同時,通告還提出,旅遊季節環青海湖地區車流量大,極易造成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為保障遊客安全,旅行社和自駕遊客密切關注旅遊提示,環湖遊覽時服從交通指揮,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安全駕駛,不佔道搶行,不隨意停車拍照,保障交通秩序,營造良好的旅遊環境。當前正處於青海湖國家公園創建期間,青海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將按照國際生態旅遊標準,實施景區品牌建設、交通改造提升、服務體系建設等系列工程,不斷改善旅遊環境,提升旅遊品質,並及時解決因此給廣大遊客帶來的不便和困難。

同時,青海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為0971—6365076。記者 何敏

來源:青海日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進一步規範自然保護區旅遊活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