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救助對象不設起付標準 重點人群可享二次救助托底
為進一步推進西安市醫療保障工作高品質發展,4月10日,市醫療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鄉村振興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聚焦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著重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重點實施二次救助托底保障政策,著力推進一體化經辦服務。進而促進三重制度綜合保障與慈善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協同發展,不斷提升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知》相關政策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通知》確立四個基本原則,圍繞托住底線,即綜合救助對象的醫療費用、家庭困難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因素,科學合理制定救助措施,確保其獲得必需的基本醫療服務;保持公開公正,即公開救助政策、工作程式、救助對象以及實施情況,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確保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平公正;力求統一規範,做實醫療救助市級統籌,促進醫療救助統籌層次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相協調,加強統籌銜接,最大限度惠及救助對象;旨在高效便捷,通過優化救助流程,規範結算程式,實行市域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增強救助時效,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
醫療救助對象有哪些?
《通知》分類確定了西安市醫療救助對象範圍。明確具有陜西省戶籍且在西安市參保的一類救助對象(由民政部門認定)含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二類救助對象(由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認定)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救助對象(由民政部門認定)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需要注意的是,縣區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按上述救助對象類別給予相應救助。戈謝病、龐貝氏病的罕見病患者,經醫院疾病診斷,並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審核後,不屬上述救助對象類別的,可按三類救助對象類別實施救助。
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因慢特病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的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補助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的費用納入救助範圍。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在取得救助身份後,其身份認定前12個月內醫保基金支付範圍的住院費用和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費用納入救助保障。未達到基本醫保或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可納入救助保障。
救助方式及標準是什麼?
醫療救助方式方面,確定資助參保、門診救助、住院救助等三種救助方式及標準,重點明確對規範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不含跨省、跨年度情況)仍然較重的,實施二次救助。
資助參保方面,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分類資助;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對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給予定額資助。分類資助標準按照參保當年確定的標準執行。
門診救助方面,凡符合享受門診慢特病保障政策和符合享受門診特藥保障政策的救助對象,門診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補助保險)按規定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100%、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和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按70%的比例給予救助。此外,治療戈謝病、龐貝氏病注射用伊米昔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補助保險)報銷後,剩餘部分按70%比例給予救助。門診救助與住院救助共用一個年度救助限額。
住院救助方面,根據救助對象類別,分類設定起付標準和救助比例。其中,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不設起付標準,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按100%比例給予救助,不設年度救助限額;低保對象不設起付標準,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按70%和80%比例分檔給予救助;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起付標準為3800元,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按60%和70%比例分檔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額為15萬元;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起付標準為9600元,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按50%和60%比例分檔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額為15萬元。
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年度內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不低於80%,低於80%的統一按照80%比例補齊,合理控制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規範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不含跨省、跨年度情況)累計超過1萬元以上的按50%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額為10萬元。二次救助限額不納入醫療救助住院年度救助限額。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按照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政策範圍外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較大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可由民政部門臨時救助予以支援。
救助程式是怎樣的?
享受資助參保的救助對象無需個人申請,由市醫保經辦服務中心按規定程式統一辦理。具體程式分為“一站式”救助。主要包含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醫保電子憑證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為上述救助對象提供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費用“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個人只需支付自付費用即可。
“一站式”未覆蓋的救助對象實行醫後救助。須持本人(法定繼承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居住證)、本年度疾病診斷材料、醫療費用結算單、本人(法定繼承人)銀行賬號及相關材料申請醫後救助。屬於西安市戶籍的,到戶籍地鎮街提出書面申請;不屬於西安市戶籍的,到居住地鎮街提出書面申請。
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可直接到戶籍地或居住地區縣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醫後救助。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須先到戶籍地區縣民政部門取得身份認定後,持相關證明材料按醫後救助程式申請救助。
(記者 王江黎)
來源:西安日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一類救助對象不設起付標準 重點人群可享二次救助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