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3月14日,市教委發佈《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從2024年起,重慶市藝術專業統考設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等6個科類,採取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或面試評分)方式進行。2023年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仍執行現行實施辦法。
重慶市將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
《實施方案》指出,從2024年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起,重慶市專業統考設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包括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舞蹈類、表(導)演類〔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6個科類,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統考全覆蓋。
將嚴控校考院校範圍、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
《實施方案》明確,從2024年起,對於經教育部批准可組織專業校考的部分高校的藝術類專業,可按教育部當年有關規定和本校招生章程,在重慶市統考合格生源基礎上組織實施專業校考。其他院校藝術類專業不再單獨組織專業校考,使用重慶市專業統考成績作為藝術專業考試成績。
從2024年起,在渝高校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重慶市不再接受市外高校來全市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組織專業校考的高校將採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
逐步提高對考生文化素質要求
《實施方案》指出,根據不同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類別高考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2024年起,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原則上不低於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75%(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高校可進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組織專業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考生文化成績的要求不得低於重慶市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將對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分類錄取
《實施方案》明確,從2024年起對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將分三類進行錄取:
第一類是經教育部批准可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重慶市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考成績合格且滿足院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由高校依據考生校考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於極少數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佈。
第二類是使用重慶市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重慶市專業統考成績都達到相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由高校依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750×300×50%+專業統考成績×50%)、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
第三類是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不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納入普通類批次並執行相應錄取規則,由高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另外,從2024年起,高校高水準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來源:重慶日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重慶出臺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