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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青海省執行新版醫保藥品目錄

記者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3月1日起,青海省執行新版醫保目錄。

《青海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3年)》(以下簡稱《2023年藥品目錄》)由省醫保局會同省人社廳聯合印發,其中新增了121種藥品(含青海省增補的10種民族藥品)、調出了7種藥品,並調整了部分藥品的限定支付範圍。新版藥品目錄于3月1日起正式執行,進一步提升全省參保患者用藥需求保障水準。

本次調整後,全省新版醫保藥品目錄藥品總數為3027種,其中西藥1586種,中成藥1381種(含民族藥93個),青海增補民族藥品60種,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藥飲片為892種。

《2023年藥品目錄》明確了特殊藥品的使用政策,對紮實推進談判藥品落地、規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支付標準等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方面,要求擴大青海省特殊藥品範圍,將346種協議期內談判藥品(不含競價藥品)和14種抗腫瘤靶向藥品均納入特殊藥品管理範圍;另一方面,要求各級醫保部門要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合理配備、使用目錄內藥品,不得以醫保總額控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藥佔比、次均費用等為由影響國家談判藥品配備和使用,可結合醫療機構實際用藥情況對其年度總額作出合理調整。同時,對實行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病(組)種,將及時根據談判藥品實際使用情況合理調整該病(組)種的權重與費率等指標。

省醫保局將實時跟進目錄落地落實情況,加強醫保資訊系統的更新、維護工作,確保新版藥品目錄及時落地執行,群眾及時享受醫保待遇。同時,按照國家安排部署建立全省統一的處方流轉機制,年底前,依託全國統一的醫保資訊平臺電子處方中心,建立健全全省統一、高效運轉、標準規範的處方流轉機制,實現全省範圍內“雙通道”處方流轉電子化。記者 莫青

來源:西海都市報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下月起我省執行新版醫保藥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