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非遺為旅遊添彩!文旅部發文推動非遺與旅遊深度融合發展
2月22日,文化和旅遊部發佈《關於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與旅遊深度融合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與旅遊在更廣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準上融合。《通知》指出,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與旅遊深度融合發展對於紮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系統性保護、促進旅遊業高品質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通知》列出以下八項重點任務:
一是加強項目梳理。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對本地區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進行梳理,遴選出代表性項目,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産與旅遊融合發展推薦目錄並向社會公佈,為旅遊發展提供優質的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
二是突出門類特點。找準各門類非物質文化遺産與旅遊融合發展的契合處、聯結點,講好當地傳説故事。鼓勵面向遊客開展傳統表演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産展演。積極開發傳統工藝産品,豐富旅遊商品內涵。將傳統體育、遊藝納入旅遊體驗。依託傳統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産發展康養旅遊。挖掘飲食類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豐厚內涵,讓遊客體驗當地民眾的生活方式,體會中國人順應時節、尊重自然、利用自然的思想理念和獨特智慧。發揮傳統節日、民俗活動參與性強的特點,讓遊客感受當地民風民俗,提升中華文化認同感。
三是融入旅遊空間。鼓勵從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産與旅遊融合發展推薦目錄中選擇適合的代表性項目進旅遊空間,從其他地區引入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要適合本地文化生態,被當地群眾和遊客接受認可,避免生搬硬套、簡單移植和同質化發展。要為傳承人在旅遊空間開展傳承實踐和旅遊服務提供便利條件,鼓勵傳承人參與旅遊管理。要將旅遊空間作為展示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面向國外遊客講好中國故事,提升中華文化國際傳播效能。推動建設一批特色鮮明、氛圍濃厚、當地群眾和遊客認可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特色景區。
四是豐富旅遊産品。支援將非物質文化遺産與鄉村旅遊、紅色旅遊、冰雪旅遊、康養旅遊、體育旅遊等結合,舉辦“非遺購物節”“非遺美食節”等活動,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産旅遊。鼓勵將非物質文化遺産或相關元素融入國家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區、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聚集區、主題公園、旅遊飯店,融入機場、高鐵站、高速公路服務區、遊客服務中心等相關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將旅遊民宿與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有效對接,推出一批體現非物質文化遺産特色的旅遊民宿。鼓勵旅遊演藝創作從非物質文化遺産中汲取靈感和素材,將非物質文化遺産蘊含的核心思想理念、傳統美德、人文精神,運用豐富的藝術形式進行當代表達。鼓勵旅行社等旅遊企業製作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産導遊詞、宣傳冊、宣傳視頻等,提升旅遊目的地吸引力。
五是設立體驗基地。非物質文化遺産館、傳承體驗中心(所、點)、非遺工坊、項目保護單位等設施場所要增強互動演示、體驗教學等功能,面向遊客提供體驗、研學等旅遊服務,讓遊客切身感受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獨特魅力。鼓勵聘請傳承人作為專(兼)職講解員,為遊客演示、講解非物質文化遺産。“十四五”期間,文化和旅遊部將遴選特色鮮明、服務成效顯著、群眾廣泛認可的非物質文化遺産設施場所和提供非物質文化遺産體驗、研學等服務的旅遊相關場所,設立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體驗基地。
六是保護文化生態。鼓勵文化生態保護區和有條件的傳統村落、古街、古鎮設立非遺工坊、展示廳、傳承體驗所(點)、代表性傳承人工作室等,因地制宜與旅遊融合發展,讓傳承人、村民、居民成為旅遊的主要參與者和受益者。創新民族村寨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利用方式,樹立和突出各民族共用的中華文化符號和中華民族形象,向遊客講好中華文明故事。
七是培育特色線路。支援在已有旅遊線路中有機融入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體驗等內容。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産特色旅遊線路,加強推介宣傳,發揮典型帶動和示範引領作用。支援旅行社等旅遊企業以文化生態保護區、非物質文化遺産體驗基地、特色景區、特色村鎮、特色街區為點位,與相關傳承人開展合作,培育一批滿足遊客需求、具有鮮明非物質文化遺産特色的旅遊線路。支援圍繞傳統節日、“文化和自然遺産日”等時間節點和非物質文化遺産重點活動,圍繞長城、大運河、長征、黃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産特色旅遊線路。
八是開展雙向培訓。要將旅遊相關業務內容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培訓範圍,幫助傳承人、保護工作者了解旅遊行業特點、政策法規、運營模式、遊客需求等,提高傳承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意識和能力,增進傳承人對其持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價值意義的認識。要將非物質文化遺産內容納入旅遊行業培訓範圍,幫助導遊、講解員、旅遊開發者等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律法規、知識內涵和保護理念,提高在旅遊中合理利用和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意識和能力,引導旅遊從業人員和遊客欣賞、尊重、認同和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産。記者魯婧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鄒鈺坤
(原標題:讓非遺為旅遊添彩!文旅部發文推動非遺與旅遊深度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