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臨海公佈3起藥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浙江省臨海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專項檢查,綜合運用重點檢查、提醒告誡、行政處罰等多種手段,堅決維護藥品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截至目前,共受理藥店有關價格問題投訴舉報67件,已依法調查處理辦結22件(其中口罩價格問題34件,已辦結5件;藥品價格問題33件,已辦結17件),其餘45件還在繼續跟進調查中。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望經營者引以為戒、加強價格自律、依法合規經營,現公佈3起藥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臨海市東塍某藥店大幅提高藥品售價哄抬價格案
當事人于2021年12月17日從醫藥公司購進30瓶規格為100片,批號為20210606的安乃近片,購進價格為4.51元/瓶。檢查人員根據藥店銷售記錄,將其中21瓶該批號的安乃近片以5元/瓶的價格對外銷售,現場剩餘8瓶未拆封的安乃近片,以及1瓶拆封的對外拆零銷售的安乃近片,該瓶安乃近片還剩30片。該店于2022年12月19日將安乃近片分拆為10片/袋的包裝,再以5元/袋的價格對外銷售,折算安乃近片銷售價格為50元/瓶,漲幅達到950%。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臨海市桃渚某藥店大幅度提高藥品售價哄抬價格案
當事人12月20日從業務員處以50元/瓶的價格購進“布洛芬片”20瓶,實際到貨10瓶。當事人除部分贈送熟人外,其餘的以2元/片的價格對外銷售。涉案“布洛芬片”的進貨票據、出入庫記錄及銷售記錄均無法提供。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價格法》及《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臨海市江南某藥店大幅度提高藥品售價哄抬價格案
當事人在購進彤醫堂牌布洛芬緩釋膠囊成本未變化的情況下,將銷售價格大幅度提到80元/盒、100元/盒。當事人在商品成本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大幅提高商品銷售價格,其行為涉嫌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涉嫌哄抬價格行為。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下一步,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抓好穩物價、保品質、護秩序各項工作,加強市場價格和品質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違法行為執法打擊力度,確保市場秩序規範運作,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來源:中國品質新聞網 責任編輯:石進玉
(原標題:浙江臨海公佈3起藥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