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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熱點丨北京懋源新鴻房地産未經批准擅自取水

近日,北京懋源新鴻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因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取水被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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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處罰資訊,2022年9月9日,北京市豐台區水務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懋源新鴻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位於北京市豐台區城鄉一體化周莊子村舊村改造項目二期ZZZ-27地塊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正在施工降水,未能提供取水許可手續。北京懋源新鴻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取水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