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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熱點丨河南許昌恒生藥業向無證診所銷售布洛芬等藥品被罰

近日,河南許昌恒生藥業有限公司因向無證診所銷售維生素B1片、多酶片、布洛芬片等藥品,被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行政處罰書並警告,依法沒收違法所得6530元,罰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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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行政處罰書顯示,河南許昌恒生藥業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至8月13日期間向宋志剛開設的無證診所銷售了維生素B1片、多酶片、布洛芬片等藥品,涉案藥品貨值金額共計6530元,此金額為河南許昌恒生藥業有限公司違法獲得。

《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是指實施違法行為所取得的款項。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6530元、罰款6000元。

據悉,該公司曾數次被發佈行政處罰。2017年10月18日,因未按規定期限備案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銷售、購買資訊,被許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南關派出所二中隊發佈行政處罰(許魏公(南關)行罰決字【2017】10751號)。

2018年2月1日,許昌恒生藥業有限公司因逃避繳納稅款,被許昌市魏都區國家稅務局發佈行政處罰(許國稅稽罰〔2018〕8號)。

據企查查顯示,許昌恒生藥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為蚩中山,註冊資本1000萬元,企業所屬行業為批發業。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