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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藥監部門要對調劑使用申請快速審批

記者昨日獲悉,日前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司聯合發佈通知,明確疫情期間兒童用醫療機構配製製劑可以在轄區內指定的醫療機構之間調劑使用,促進分級診療,進一步滿足兒童就醫和用藥需求。

據悉,“醫療機構配製製劑”是指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要,經批准而配製自用的固定處方製劑。通知明確,根據《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依法獲得審批或備案的兒童用醫療機構配製製劑可以在轄區內指定的醫療機構之間調劑使用。醫療機構應當認真評估,選擇療效確切、品質可控、安全穩定的兒童用醫療機構配製製劑進行調劑使用。要求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兒童用醫療機構配製製劑的調劑使用申請實施快速審批,原則上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通知強調醫療機構應當對其調出使用的醫療機構配製製劑品質負主體責任,加強對接受調劑的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指導,加強醫務人員培訓,使其掌握調劑製劑的適應症、禁忌、用法用量及常見不良反應等,並加強監測,確保用藥安全。接受調劑的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説明書使用製劑,並對超範圍使用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不良後果承擔責任。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不斷加強藥事管理,促進臨床合理用藥,切實保障醫療品質和醫療安全。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配製製劑調劑使用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相關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隨後記者從省藥品和疫苗檢查中心了解到,目前中心積極開展疫情防控藥械檢查工作,對疫情防控藥械企業開闢綠色通道,優先安排檢查,同時充分利用遠端檢查方式,全方位助推企業生産經營,保證陜西省疫情防控藥械市場安全供應。(記者 王江黎)

來源:西安日報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省級藥監部門要對調劑使用申請快速審批)